日前,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我省企业生产和在市场上销售的泳装产品进行了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了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13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03和《针织泳装》FZ/T73013-2004以及经备案现行有效企业标准的规定,对泳装产品的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海水色牢度、耐氯化水色牢度、耐光色牢度、耐氯化水色牢度(游泳池水)拉伸弹性回复率、纤维成分及含量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7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其中,涉及纤维含量1个项目不合格的有4个批次,涉及耐人造光色牢度1个项目不合格的有3个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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