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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68号建议的答复

漳市监函〔2025〕60号

曾凡沛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立漳州市电梯运维安全监管平台的建议》,已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我单位办理,现把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建议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业务科室专门召开专题会议,对建议内容进行认真细致地分析和研究,结合我局的工作职责,就如何进一步完善漳州市电梯运维安全监管平台进行了具体部署,并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

关于文中提出的“完善政策框架,出台电梯物联网建设的指导性意见”的建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于2024年10月15日下发《关于做好“电梯扫码维保”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闽市监办〔2024〕138号),我局高度重视科技赋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配合省市场监管局持续推进特种设备监管系统建设,完善电梯扫码检测与维保系统,优化96196电梯应急救援平台数据接口,提高监管服务效能。自2024年开发推行该系统以来,目前已覆盖全市37354台在用电梯,均可通过扫描《电梯使用标志》上的二维码便能识读本电梯全链条信息,包括电梯制造、安装、注册登记、使用管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相关信息;同时实现电梯检验检测人员通过扫码签到、签退和系统自动识别检验检测人员身份信息、显示电梯地理位置等,为电梯进一步深化升级智慧化监管系统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关于文中提出的“健全工作机制,共同确保高效推进”的建议。当前省内尚未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根据建议中提出的“政府主导,企业建设,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我局将启动行业调研工作,深入分析电梯智慧监管运维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各方面的实际需求,结合本市具体情况,拟定智慧电梯建设的实施方案。我局将主动向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力争促成配套政策文件的发布。在政府财政补贴的基础上,我们将积极引导社会资本通过公私合作(PPP)模式参与智慧电梯的建设。同时,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携手,组建技术攻关团队,着力攻克数据安全、多系统融合等关键技术难题。此外,我们还将定期开展平台安全性评估工作,确保政策引导、技术实施与市场运营的有效结合,以促进智慧电梯运维平台的高效建设与可持续发展。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的电梯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乘梯安全,我局牵头起草了《漳州市进一步健全电梯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现已征求市直有关单位意见,并根据意见修改完善,已提交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拟多部门联合发文。

关于文中提出的“优化审批流程,促进公维金申请便捷化”的建议。为深入贯彻执行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福建省市场监管局与福建省住建厅于2022年1月5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使用安全工作的通知》(闽市监特安〔2022〕4号)。该通知明确强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管理部门需依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紧急情况下使用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房函〔2019〕39号)规定,对住宅电梯应急维修(包括更新、改造、修理)的资金申请进行及时审核并拨付。此举旨在保障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除老旧住宅电梯安全性能技术评估及保修期满后电梯的维修、改造、更新费用可从维修资金专户列支外,对于在用住宅小区电梯购买安全责任保险、配备视频监控设施、加装基于物联网的电梯远程监测装置等措施,亦应从维修资金专户列支。我局与市城管局也于2022年2月22日转发了上述省级文件,并对资金支出提出了明确要求,即对在用住宅小区电梯配备视频监控设施、加装基于物联网的电梯远程监测装置等措施所需资金,应从维修资金专户列支。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市城管局、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全力支持住宅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工作,加强电梯安全运行监管,提升电梯安全运行质量。

领导签署:朱东风

经办(联系)人:简伟

联系电话:13799821123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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