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真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市校外托管机构进一步加强管理的建议》(编号:3117)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市场监管职能,针对提案所提问题和建议开展专题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发展,校外托管机构已成为家校教育的重要补充,成为众多家长的“刚需”,在全国城镇广泛存在。您提出的进一步加强我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建议,切中要害、意义深远,对推动我市校外托管机构规范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近年来,我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责,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校外托管机构规范化建设。
一、工作开展情况
校外托管机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中小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聚焦提案指出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机构食品加工场所不规范、缺乏有效监管等突出问题,持续强化监管举措,筑牢托管机构餐饮安全防线。
1.严格登记管理。截至2026年5月,全市已登记经营范围包含“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的存续经营主体共1603户,其中企业577户,个体工商户1026户,从源头规范市场主体准入。
2.强化信息公示。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对全部1603户相关存续经营主体信息进行公示,提升市场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
3.严抓食品安全。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特别是“托管机构”(校园周边寄餐点)食品安全监管列为年度重点工作。联合教育、卫健、公安等多部门,构建协同监管机制,持续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2025年至今,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3329人次,对4228家次学校食堂、71家次校外供餐单位以及6235户次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全面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53份,对62起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罚没金额达2.79万元,有力维护了食品安全底线。
4.维护学生权益。2025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依托12315平台,共受理涉及校外托管机构的投诉举报22件,均已妥善办结,切实保障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
然而,校外托管机构业务涵盖学生照管、辅导、培训、饮食等多个环节,兼具社会服务和教育双重属性,管理工作涉及教育、公安、消防、卫健、住建和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目前,由于缺乏明确的牵头监管部门,部门间职责边界不够清晰,导致监管过程中出现职责交叉或监管空白现象,难以形成高效协同的监管合力,制约了监管工作的整体效能。值得借鉴的是,深圳市出台了《深圳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建立由市政府牵头,多部门组成的学生托管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江西省教育厅联合多部门制定《江西省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检查细则》,为日常监管提供了清晰思路;省内宁德市出台《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宁德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漳州市漳浦县、诏安县也分别制定了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意见,这些经验都为我市完善校外托管机构监管提供了有益参考。我局将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推动明确牵头管理部门,完善准入和监管机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核心,充分吸纳您的宝贵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深化食品安全监管。指导提供餐饮服务的校外托管机构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将持证机构全面纳入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体系。督促托管机构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2.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通过线下视频展示、线上网络直播等方式,公开校外托管机构餐饮服务关键环节和食品安全信息,实现食品加工过程可视化,提升监管效率和公众监督效能。
3.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加强与教育、公安、卫健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全面摸清校外托管机构底数,为精准监管提供坚实数据支撑。
4.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春秋两季、中高考等重点时段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将学校食堂、周边食品经营者、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校外托管机构纳入监管范围,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5.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学生和家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
6.完善顶层设计与经验交流。积极推动校外托管机构监管的顶层设计,强化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强与先进地区的交流学习,借鉴成功经验,为规范我市校外托管机构行业发展贡献力量。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期待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我市校外托管机构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领导签署:黄庆华
联 系 人:刘郑泉
联系电话:0596-2963972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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