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1350”工作机制落地落实,强化技术支撑与风险预警,漳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通过对今年以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数据分析,发现个别餐饮单位制售的包子、馒头等小麦粉制品中存在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甜蜜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问题。为帮助各餐饮单位(特别是小餐饮、个体经营户)准确理解国家标准,有效规避风险,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提示提醒:
一、检验发现与标准符合性分析
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在餐饮自制小麦粉制品抽检中检出甜蜜素,将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在GB 2760中,甜蜜素允许用于糕点、饮料、蜜饯、配制酒等食品类别,并附有相应的限量要求。不在GB 2760规定的允许使用范围内的食品类别则不允许使用甜蜜素。餐饮自制、现制现售的包子、馒头、花卷等主食类小麦粉制品并未列入甜蜜素的允许使用范围清单。因此,在此类食品中添加甜蜜素,即构成“超范围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判定为不合格。
二、超范围使用的主要原因分析
根据日常检验和数据分析,餐饮食品中小麦粉制品超范围使用甜蜜素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可能包括:
1.对标准理解不准确:误将允许用于糕点的规定套用于外观或工艺相似的小麦粉制品。
2.原料带入风险:使用了含有甜蜜素的复合膨松剂(泡打粉)、预拌粉、馅料或现成调味料,在未严格查验配料表的情况下,导致终产品不合格。
3.工艺目的混淆:为掩盖发酵不足产生的酸味,或迎合部分消费者对微甜口感的喜好,主动添加甜味剂以简化工艺、提升口感。三风险提示与防控建议
1.强化标准学习与意识:重点组织后厨、面点、采购人员学习GB 2760,掌握餐饮环节自制小麦粉制品中禁止使用的添加剂清单(如甜蜜素,糖精钠等甜味剂)。
2.严格实施原料查验:建立并执行原料验收制度。采购任何预混料、复合添加剂时,必须索要并核查产品合格证明与详细配料表,从源头杜绝禁用物的引入。
3.优化加工制作工艺:严格遵守餐饮环节自制小麦粉制品的工艺要求。如需改善口感,应通过优化发酵时间、温度或选用天然食材(如蔗糖等)方式实现,严禁违规添加。
4.加强过程风险控制:建议对自制的小麦粉制成品进行定期或委托检验,主动监控食品安全状况,验证工艺控制的有效性。
包子、馒头中禁用甜蜜素,是出于对该类食品传统工艺、消费习惯及安全风险评估的科学规定。各餐饮单位,尤其是广大面点制售者,务必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精准理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严格源头管理,规范加工操作,守法经营,共同守护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