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提示
2025-09-02 15:44 来源: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在即,为持续深化 “校园餐” 专项整治,严密防范、严格管控秋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现就做好秋季新学期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提示如下:

一、严格食品安全日常管理

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及大宗食材供应企业为食品安全责任主体,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相关职责。

(一)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严格执行校长(园长)负责制,足额配备并强化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规范编制问题清单与风险清单,及时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二)查验经营许可资质

查验《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若有新增食品经营项目,应及时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备案。学校食堂应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自营”或“承包”(承包食堂须注明承包企业全称),承包经营企业须取得包含“餐饮服务管理”经营范围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加强食材进货查验管理

严格落实大宗食材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在采购合同中明确供货商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与义务,建立健全食材供应商动态评价与退出机制。严格执行食品及原料进货查验制度,严格落实“一品一码”信息追溯要求,确保食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四)严格加工过程风险管控

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确保设施设备完好且正常运行,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阻止有害生物侵入,严格依据食品加工操作规范制作食品,落实食品烧熟煮透、生熟分开、按规定温度与时间贮存配送、每餐次规范留样等管理要求。

(五)规范餐具清洗消毒保洁

强化从业人员培训,依据《校园餐饮清洗消毒指南》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全流程管理要求。

(六)规范食品添加剂管理

食品添加剂使用须遵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标准及相关规定,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制度。

二、做好开学供餐准备

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及校外供餐单位须在开学前有序部署,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一)开展全面清洁消毒

对食品加工和操作区域、师生就餐场所、相关设施设备及餐用具等开展全面清洁与消毒,重点对卫生死角及清洁盲区开展彻底清扫,确保地面洁净无污物、墙面无霉斑积尘、天花板无破损漏洞、设备无污渍污垢、场所无有害生物活动痕迹。

(二)清查库存食材

对库房、食品加工间内假期存放的所有食材开展全面清查,已开封且未按规定条件存放的食材须彻底清理并停止使用;对其余食材逐一排查,凡属过期、变质、霉变、感官性状异常或标签信息不全的食品及原料,均须依法依规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所有用于加工的食材安全合规。

(三)设备检修维护

开学前提前开展设备试运行,检查冷藏冷冻柜、消毒柜、食品留样柜等关键设备,确保设备数量与容量满足供餐需求且运行正常。冷藏冷冻柜、食品留样柜须配备温度显示装置,贮存温度(冷藏 0-8℃、冷冻≤-18℃)需经校验达标,并及时清理设备内部冰霜;消毒柜应测试能否达到规定的消毒温度和时间,不达标设备须及时维修或更换。

(四)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组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及全体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专项培训,培训内容重点涵盖岗位职责、操作规范、风险防控、应急处置等核心要点,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同步排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确保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明上岗。

三、加强食安教育,倡导科学健康饮食

结合在校师生饮食需求,科学合理制定供餐菜单,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活动与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引导学生按需取餐,践行“光盘行动”理念,培育“文明用餐、节约粮食”的校园新风尚。教育学生校外用餐时不涉足无合法证照的餐饮店铺、路边摊贩,不食用存在安全风险或来源不明、性状异常的食物;购买食品时注重核查标签标识完整性,不购买、不食用“三无”食品及过期食品;减少或避免食用油炸、烧烤等方式烹饪的食品,养成低油、低盐、低糖的绿色健康饮食习惯。

校园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各学校食堂须高度重视,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共同守护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同时,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大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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