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古雷开发区、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分局:
现将《漳州市市场监管系统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市市场监管系统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闽市监信〔2024〕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精准化、差异化监管为抓手,全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中的常态化运用,探索建设重点行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模型,实现对诚信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增加抽查频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优化漳州市营商环境。
2024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不低于全市2023年末市场主体实有数的3.5%(含上级部署任务),依据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抽查比例不低于80%。
二、抽查任务
(一)全省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根据《2024年福建省市场监管系统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省局具体实施方案和属地监管原则具体落实。
(二)全市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根据《2024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见附件),由各项任务牵头业务科室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县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古雷开发区、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分局应按照上级部署完成年度企业抽查任务,并自行组织企业专项抽查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度抽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坚定理想信念,凝聚以信用监管服务高质量发展信心。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进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是适应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要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是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拓展“三争”行动的具体举措。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持续敢为争先,规范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有序竞争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作出市场监管贡献。
(二)坚持守正创新,推动以信用风险分类赋能监管创新。在年度抽查工作中,全面实行根据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开展实施差异化抽取和监管。各项任务应根据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原则上对信用风险一般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3.5%,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适量增加抽查比例,信用风险较低的企业适量减少抽查比例。除确需使用专业平台进行抽取的任务外,全市市场监管抽查任务均要从福建省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开展。各业务条线和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重点行业信用风险分类模型,深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食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知识产权等专业领域监管相结合,不断拓展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场景,提高监管效能。
(三)强化责任担当,切实以抽查工作促进信用监管提质增效。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据抽查计划,充分整合日常监管任务统筹组织开展年度抽查工作,提高监管效能,避免重复多头布置,确保各项抽查任务按时完成。要结合本级党委政府工作重点,将“1+X”专项督查工作与日常抽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对大型企业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年报公示信息、心理咨询经营主体登记事项和经营行为等有关双随机抽查项目要加大抽查比例。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辖区实际,研究建立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助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4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