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漳州市越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烧仙草
经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检测,漳州市越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烧仙草(生产日期:2023年7月6日)霉菌项目检出值为1.2×102 CFU/g,不符合GB 192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果冻》要求(≤20)。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1月15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越远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漳州市越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上述批次不合格即食烧仙草50箱,已全部销售。
2、漳州市芗城区泽优超市销售的芹菜
经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检测,漳州市芗城区泽优超市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2023年10月19日)高效氯氟氢菊酯项目检出值为1.10 mg/kg,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0.5)。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1月17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芗城区泽优超市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漳州市芗城区泽优超市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芹菜5.2斤,已全部销售。
3、漳州市芗城区游丽珠餐饮店制售的油条
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测,漳州市芗城区游丽珠餐饮店制售的油条(制售日期:2023年9月28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检出值为150 mg/kg,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100)。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0月23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芗城区游丽珠餐饮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漳州市芗城区游丽珠餐饮店制作上述批次不合格油条200根,已全部销售。
4、漳州市芗城区浦头馒头店销售的油条
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测,漳州市芗城区浦头馒头店销售的油条(生产日期:2023年10月27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检出值为140 mg/kg,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100)。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1月17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芗城区浦头馒头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漳州市芗城区浦头馒头店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油条50根,已全部销售。
5、漳州市芗城区常常来吃小吃店销售的油条
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测,漳州市芗城区常常来吃小吃店销售的油条(生产日期:2023年10月31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检出值为137 mg/kg,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100)。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1月21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芗城区常常来吃小吃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漳州市芗城区常常来吃小吃店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油条50根,已全部销售。
6、漳州市芗城区张树根炸油条店制售的油条
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测,漳州市芗城区张树根炸油条店制售的油条(制售日期:2023年9月28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检出值为155 mg/kg,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100)。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0月23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芗城区张树根炸油条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漳州市芗城区张树根炸油条店制作上述批次不合格油条250根,已全部销售。
7、漳州市芗城区添德餐饮店销售的油条
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测,漳州市芗城区添德餐饮店销售的油条(生产日期:2023年10月30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检出值为556 mg/kg ,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100)。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1月22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芗城区添德餐饮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漳州市芗城区添德餐饮店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油条20根,已全部销售。
8、漳州市芗城区奕锦锅边糊店销售的油条
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测,漳州市芗城区奕锦锅边糊店销售的油条(生产日期:2023年10月30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检出值为407 mg/kg,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100)。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1月21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芗城区奕锦锅边糊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漳州市芗城区奕锦锅边糊店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油条15根,已全部销售。
9、漳州市芗城区景晟便利店销售的黄皮椒(辣椒)
经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检测,漳州市芗城区景晟便利店销售的黄皮椒(辣椒)(购进日期:2023年10月31日)氧乐果项目检出值为0.30 mg/kg ,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0.02)。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1月21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芗城区景晟便利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漳州市芗城区景晟便利店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黄皮椒(辣椒)26斤,已全部销售。
10、漳州市芗城区和购超市销售的裙带菜
经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漳州市芗城区和购超市销售的裙带菜(生产日期:2023年6月28日)铅(以Pb计)项目检出值为1.28 mg/kg ,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1.0(干重计)]。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2月5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芗城区和购超市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漳州市芗城区和购超市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裙带菜10包,已全部销售。
11、漳州新华都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漳州西洋坪店销售的上海青青菜 300g-330g(金选)
经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漳州新华都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漳州西洋坪店销售的上海青青菜 300g-330g(金选)(购进日期:2023年11月19日)啶虫脒项目检出值为1.6 m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1)。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2月5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新华都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漳州西洋坪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漳州新华都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漳州西洋坪店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上海青青菜300g-330g(金选)100公斤,已全部销售。
12、漳州顶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汤碗(自行消毒)和饭碗(自行消毒)
经漳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检测,漳州顶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汤碗(自行消毒)(使用日期:2023年11月14日)大肠菌群项目检出值为检出/50cm²,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不得检出);使用的饭碗(自行消毒)(使用日期:2023年11月14日)大肠菌群项目检出值为检出/50cm²,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不得检出)。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2月1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顶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经查,上述不合格汤碗(自行消毒)和饭碗(自行消毒)已全部使用。
13、漳州市芗城区宴遇水乡餐厅经营使用的碟子(自行消毒)
经漳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检测,漳州市芗城区宴遇水乡餐厅经营使用的碟子(自行消毒)(使用日期:2023年11月16日)大肠菌群项目检出值为检出/50cm²,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不得检出)。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2月1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芗城区宴遇水乡餐厅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经查,上述不合格碟子(自行消毒)已全部使用。
14、漳州市芗城区谨谦餐饮店经营使用的配送消毒餐具
经漳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检测,漳州市芗城区谨谦餐饮店经营使用的配送消毒餐具(使用日期:2023年11月9日)大肠菌群项目检出值为检出/50cm²,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不得检出)。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2月4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芗城区谨谦餐饮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经查,上述不合格配送消毒餐具已全部使用。
15、漳州市芗城区巷口街道办事处严光蓉餐饮店经营使用的圆盘
经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漳州市芗城区巷口街道办事处严光蓉餐饮店经营使用的圆盘(使用日期:2023年11月11日)大肠菌群项目检出值为检出/50cm²,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不得检出)。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2月4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芗城区巷口街道办事处严光蓉餐饮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经查,上述不合格圆盘已全部使用。
16、漳州市芗城区芝山街道陈国兵餐饮店经营使用的骨碟、茶杯
经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漳州市芗城区芝山街道陈国兵餐饮店经营使用的骨碟(使用日期:2023年11月3日)大肠菌群项目检出值为检出/50cm²,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不得检出);使用的茶杯(使用日期:2023年11月3日)大肠菌群项目检出值为检出/50cm²,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不得检出)。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2月1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芗城区芝山街道陈国兵餐饮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经查,上述不合格骨碟、茶杯已全部使用。
17、漳州市芗城区濑胖餐饮店经营使用的饭碗、茶杯
经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漳州市芗城区濑胖餐饮店经营使用的饭碗(使用日期:2023年11月8日)大肠菌群项目检出值为检出/50cm²,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不得检出);使用的茶杯(使用日期:2023年11月8日)大肠菌群项目检出值为检出/50cm²,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不得检出)。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2月1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芗城区濑胖餐饮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经查,上述不合格饭碗、茶杯已全部使用。
18、漳州市芗城区渔脆餐饮店经营使用的骨碟
经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漳州市芗城区渔脆餐饮店经营使用的骨碟(使用日期:2023年11月2日)大肠菌群项目检出值为检出/50cm²,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不得检出)。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2月1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芗城区渔脆餐饮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经查,上述不合格骨碟已全部使用。
19、漳州市芗城区润泽餐饮店经营使用的配送消毒餐具
经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漳州市芗城区润泽餐饮店经营使用的配送消毒餐具(使用日期:2023年11月7日)大肠菌群项目检出值为检出/50cm²,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不得检出)。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2月4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芗城区润泽餐饮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经查,上述不合格配送消毒餐具已全部使用。
20、漳州市芗城区鹏源寝餐饮店经营使用的菜碟(自行消毒)
经漳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检测,漳州市芗城区鹏源寝餐饮店经营使用的菜碟(自行消毒)(使用日期:2023年11月16日)大肠菌群项目检出值为检出/50cm²,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检出值为0.0170 mg/100cm²,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不得检出)。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2月4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芗城区鹏源寝餐饮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经查,上述不合格菜碟(自行消毒)已全部使用。
21、漳州市芗城区柔莹百货超市销售的洗姜
经漳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检测,漳州市芗城区柔莹百货超市销售的洗姜(购进日期:2023年10月5日)噻虫胺项目检出值为1.4 mg/kg,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0.2)。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1月8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芗城区柔莹百货超市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漳州市芗城区柔莹百货超市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洗姜5公斤,已全部销售。
22、漳州市芗城区福又顺食品商行销售的伦晚橙
经漳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检测,漳州市芗城区福又顺食品商行销售的伦晚橙(购进日期:2023年10月5日)苯醚甲环唑项目检出值为0.42 mg/kg ,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0.2)。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0月30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芗城区福又顺食品商行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漳州市芗城区福又顺食品商行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伦晚橙10公斤,已全部销售。
23、漳州湖纳百川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青橄榄
经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检测,漳州湖纳百川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2023年10月17日)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检出值为1.83 mg/kg,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0.5);销售的青橄榄(购进日期:2023年10月17日)三氯蔗糖项目检出值为0.250 g/kg,不符合GB2760-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不得检出)。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1月15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湖纳百川贸易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漳州湖纳百川贸易有限公司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韭菜15公斤和不合格青橄榄6公斤,已全部销售。
24、漳州市多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炼乳咸味夹心蛋糕、金元宝蛋糕(原味)
经江阴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检测,漳州市多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炼乳咸味夹心蛋糕(生产日期:2023年9月10日)菌落总数项目检出值为7.4×10⁴,2.1×10⁵,2.2×10⁵,3.9×10³,<10 CFU/g,不符合 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 n=5,c=2,m=10⁴,M=10⁵);生产的金元宝蛋糕(原味)(生产日期:2023年8月18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检出值为0.53 g/100g,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0.25)。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1月6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多臣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漳州市多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上述批次不合格炼乳咸味夹心蛋糕50千克,已销售50千克,无库存;生产上述批次不合格金元宝蛋糕(原味)40千克,已销售40千克,无库存。
25、漳州市芗城区鲜选购超市销售的橄榄
经漳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检测,漳州市芗城区鲜选购超市销售的橄榄(购进日期:2023年10月5日)三氯蔗糖项目检出值为0.499 g/kg,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不得使用)。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1月7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芗城区鲜选购超市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漳州市芗城区鲜选购超市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橄榄4.5千克,已销售4.5千克,无库存。
26、漳州兴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碗
经漳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检测,漳州兴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碗(使用日期:2023年10月25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检出值为0.0143 mg/100c㎡,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不得检出)。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1月14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兴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经查,上述不合格碗已全部使用,无库存。
27、漳州市芗城区贺成饭店经营使用的杯子
经漳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检测,漳州市芗城区贺成饭店经营使用的杯子(使用日期:2023年10月25日)大肠菌群项目检出值为检出/50cm²,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不得检出)。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1月14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芗城区贺成饭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经查,上述不合格杯子已全部使用,无库存。
28、漳州市芗城区巷口街道王河松果蔬店经营的豇豆
经漳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检测,漳州市芗城区巷口街道王河松果蔬店经营的豇豆(购进日期:2023年11月13日)灭蝇胺项目检出值为2.0 mg/kg,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0.5);倍硫磷项目检出值为0.28 mg/kg,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0.05)。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2月7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芗城区巷口街道王河松果蔬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漳州市芗城区巷口街道王河松果蔬店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豇豆4.8斤,已销售4.8斤,无库存。
29、漳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W)
经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漳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W)(购进日期:2023年10月13日)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检出值为0.85 mg/kg,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0.5)。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1月15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漳州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韭菜(W)2千克,已销售2千克,无库存。
30、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漳州丹霞路分店销售的嫩牛尊品芝士蒸烤披萨
经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漳州丹霞路分店销售的嫩牛尊品芝士蒸烤披萨(购进日期:2023年9月25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检出值为0.58 g/100g,不符合GB 1929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与调制食品》要求( ≤0.25)。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1月16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漳州丹霞路分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漳州丹霞路分店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嫩牛尊品芝士蒸烤披萨30袋,已销售24袋,剩余6袋已于2023年10月25日退回供应商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营销有限公司。
31、漳州市芗城东升副食品商店销售的花生米(原味)
经厦门海关技术中心检测,漳州市芗城东升副食品商店销售的花生米(原味)(购进日期:2023年7月30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检出值为1.0 g/100g ,不符合 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 ≤0.50)。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1月27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芗城东升副食品商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漳州市芗城东升副食品商店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花生米(原味)70袋,已销售70袋,无库存。
32、漳州市芗城区嘉美喜记食品商行销售的谷物双拼面包
经厦门海关技术中心检测,漳州市芗城区嘉美喜记食品商行销售的谷物双拼面包(购进日期:2023年10月5日)菌落总数项目检出值为1200; 600; 280000; 41000;180000 CFU/g,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n=5,c=2,m=10000,M=100000)。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1月29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芗城区嘉美喜记食品商行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漳州市芗城区嘉美喜记食品商行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谷物双拼面包1箱,已销售1箱,无库存。
33、福建省高速公路驿佳购有限公司芗城天宝服务区便利店销售的板鸭
经福州海关技术中心检测,福建省高速公路驿佳购有限公司芗城天宝服务区便利店销售的板鸭(购进日期:2023年9月25日)菌落总数项目检出值为190000,570000,230000,280000,220000 CFU/g;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n=5,c=2,m=10000,M=100000)。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2月1日组织执法人员对福建省高速公路驿佳购有限公司芗城天宝服务区便利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福建省高速公路驿佳购有限公司芗城天宝服务区便利店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板鸭50袋,已销售25袋,剩余25袋已于2023年11月25日退回供应商福建学子投资有限公司。
34、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漳州万科里店销售的新余蜜桔M
经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漳州万科里店销售的新余蜜桔M(购进日期:2023年11月14日)丙溴磷项目检出值为0.33 mg/kg,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0.2)。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2月1日组织执法人员对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漳州万科里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漳州万科里店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新余蜜桔M 15公斤,已销售15公斤,无库存。
35、漳州市芗城区佰惠鲜蔬菜店销售的长豇豆(长豆角)、新鲜老姜
经漳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检测,漳州市芗城区佰惠鲜蔬菜店销售的长豇豆(长豆角)(购进日期:2023年11月13日)倍硫磷项目检出值为0.49 mg/kg,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0.05);经厦门海关技术中心检测,漳州市芗城区佰惠鲜蔬菜店销售的新鲜老姜(购进日期:2023年11月23日)铅(以Pb计)项目检出值为0.476 mg/kg,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0.2)。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2月1日、12月5日分别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芗城区佰惠鲜蔬菜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漳州市芗城区佰惠鲜蔬菜店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长豇豆(长豆角)5.1斤,已销售5.1斤,无库存;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新鲜老姜7.5斤,已销售7.5斤,无库存。
36、漳州市芗城区陈妙娜蔬菜摊销售的韭菜
经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检测,漳州市芗城区陈妙娜蔬菜摊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2023年11月3日)镉(以Cd计)项目检出值为0.066 mg/kg,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0.05)。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2月1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芗城区陈妙娜蔬菜摊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漳州市芗城区陈妙娜蔬菜摊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韭菜5斤,已销售5斤,无库存。
37、漳州市芗城区果乐汇食品店销售的新鲜草莓
经漳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检测,漳州市芗城区果乐汇食品店销售的新鲜草莓(购进日期:2023年11月16日)烯酰吗啉项目检出值为0.388 m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0.05)。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2月5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芗城区果乐汇食品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漳州市芗城区果乐汇食品店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新鲜草莓6份,已销售6份,无库存。
38、漳州市芗城区阿梅食品商行销售的蜜桃味月饼
经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漳州市芗城区阿梅食品商行销售的蜜桃味月饼(购进日期:2023年8月18日)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检出值为7.5 mg/g ,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要求(≤5)。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9月26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芗城区阿梅食品商行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漳州市芗城区阿梅食品商行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蜜桃味月饼5KG,已销售5KG,无库存。
39、福建省小白心里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三明治蛋糕、抹茶三明治蛋糕、巧克力味三明治蛋糕
经湖北易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测,福建省小白心里软有限公司生产的三明治蛋糕(生产日期:2023年9月25日)菌落总数项目检出值为150000;14000;120000;250000;60000 CFU/g,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n=5,c=2,m=10000,M=100000); 经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福建省小白心里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抹茶三明治蛋糕(生产日期:2023年9月14日)菌落总数项目检出值为92000/21000/21000/26000/3600 CFU/g,不符合 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n=5,c=2,m=10⁴,M=10⁵);经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福建省小白心里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巧克力味三明治蛋糕(生产日期:2023年9月19日)菌落总数项目检出值为74000/450000/5800/13000/14000 CFU/g,不符合 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n=5,c=2,m=10⁴,M=10⁵);经赛旺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检测,福建省小白心里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抹茶三明治蛋糕(生产日期:2023年9月21日)菌落总数项目检出值为n1=1.4×10⁴,n2=4.9×10⁴,n3=9.0×10⁴,n4=4.3×10⁴,n5=5.1×10⁴CFU/g,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n=5,c=2,m=10000,M=100000);经赛旺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检测,福建省小白心里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巧克力味三明治蛋糕(生产日期:2023年9月19日)菌落总数项目检出值为n1=1.4×10²,n2=1.0×10²,n3=7.1×10⁴,n4=6.0×10⁴,n5=7.5×10⁴CFU/g,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n=5,c=2,m=10000,M=100000)。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1月1日、11月7日分别组织执法人员对福建省小白心里软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福建省小白心里软有限公司生产上述批次(生产日期:2023年9月25日)不合格三明治蛋糕80件,规格为2公斤/件,已销售80件;生产上述批次(生产日期:2023年9月21日)不合格抹茶三明治蛋糕100件,规格为2公斤/件,已销售100件;生产上述批次(生产日期:2023年9月19日)不合格巧克力味三明治蛋糕100件,规格为2公斤/件,已销售100件;生产上述批次(生产日期:2023年9月14日)不合格抹茶三明治蛋糕100件,规格为2公斤/件,已销售100件。
40、漳州市龙文区咏越餐饮店采购的生姜
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测,漳州市龙文区咏越餐饮店采购的生姜(购进日期:2023年10月13日)噻虫胺项目检出值为0.31 m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0.2)。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1月7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龙文区咏越餐饮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漳州市龙文区咏越餐饮店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生姜2.5千克,已销售2.5千克,无库存。
41、福建大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蒸面包(咸豆乳夹心)、手工培根面包
经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福建大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蒸面包(咸豆乳夹心)(生产日期:2023年10月8日)菌落总数项目检出值为690000、<10、15000、34000、200000 CFU/g,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n=5,c=2,m=10⁴,M=10⁵);生产经营的手工培根面包(生产日期:2023年10月8日)菌落总数项目检出值为25、<10、42000、300000、260000 CFU/g,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n=5,c=2,m=10⁴,M=10⁵)。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1月30日组织执法人员对福建大爱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福建大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上述批次不合格蒸面包(咸豆乳夹心)56件(2kg/件),已销售56件(2kg/件),无库存;生产上述批次不合格手工培根面包56件(2kg/件),已销售56件(2kg/件),无库存。
42、漳州市龙文区源梅蔬菜店销售的生姜
经厦门海关技术中心检测,漳州市龙文区源梅蔬菜店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2023年11月23日)铅(以Pb计)项目检出值为2.07 mg/kg,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0.2)。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2月5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龙文区源梅蔬菜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漳州市龙文区源梅蔬菜店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生姜25千克,已销售25千克,无库存。
43、漳州福鲜生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活牛蛙
经厦门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漳州福鲜生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活牛蛙(购进日期:2023年11月29日)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检出值为9.16μg/kg,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 250 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不得检出)。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2月13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福鲜生商贸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漳州福鲜生商贸有限公司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活牛蛙16.9千克,已销售16.9千克,无库存。
44、漳州市龙文区景山街道游翠丽餐饮店经营使用的筷子、勺子、碗
经厦门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漳州市龙文区景山街道游翠丽餐饮店经营使用的筷子(使用日期:2023年11月29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检出值为0.019 mg/100cm²,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不得检出);经营使用的勺子(使用日期:2023年11月29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检出值为0.044 mg/100cm²,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不得检出);经营使用的碗(使用日期:2023年11月29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检出值为0.063 mg/100cm²,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不得检出)。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2月20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龙文区景山街道游翠丽餐饮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经查,上述不合格筷子、勺子、碗已全部使用。
45、漳州市龙文区阿土小吃店在餐饮服务中使用的油条
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测,漳州市龙文区阿土小吃店在餐饮服务中使用的油条(使用日期:2023年11月08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检出值为745 mg/kg,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100)。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1月30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龙文区阿土小吃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漳州市龙文区阿土小吃店于2023年11月08日共采购10根油条作为粥的配料使用,当天抽检单位购买了4根油条(2元/根),用于抽样检测,剩余的6根当日全部使用。
46、漳州市龙文区东升幼儿园使用的碗
经厦门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漳州市龙文区东升幼儿园使用的碗(使用日期:2023年12月20日)大肠菌群项目检出值为检出/50cm²,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不得检出)。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1月27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龙文区东升幼儿园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经查,上述不合格碗已全部使用。
47、漳州市龙文区越丽餐饮店使用的杯子
经漳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检测,漳州市龙文区越丽餐饮店使用的杯子(使用日期:2023年11月16日)大肠菌群项目检出值为检出/50cm²,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不得检出)。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2月4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龙文区越丽餐饮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经查,上述不合格杯子已全部使用。
48、漳州市龙文区蓝田街道郭志伟小吃店使用的勺子、筷子、碗
经厦门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漳州市龙文区蓝田街道郭志伟小吃店使用的勺子(使用日期:2023年11月25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检出值为0.040 mg/100cm²,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不得检出);使用的筷子(使用日期:2023年11月25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检出值为0.044 mg/100cm²;使用的碗(使用日期:2023年11月25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检出值为0.065 mg/100cm²,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不得检出)。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2月20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龙文区蓝田街道郭志伟小吃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经查,上述不合格勺子、筷子、碗已全部使用。
49、漳州汇悦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蜜桔
经漳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检测,漳州汇悦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蜜桔(购进日期:2023年09月19日)联苯菊酯项目检出值为0.14 mg/kg,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0.05)。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0月19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汇悦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漳州汇悦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蜜桔284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
50、福建省大禽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料碟
经福建省中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福建省大禽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料碟(使用日期:2023年11月02日)大肠菌群项目检出值为检出/50cm²,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不得检出)。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1月21日组织执法人员对福建省大禽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经查,上述不合格料碟已全部使用。
51、漳州市家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发财糕(全麦味)
经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漳州市家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发财糕(全麦味)(生产日期:2023年9月9日)菌落总数项目检出值为700000、<10、240000、530000、280000 CFU/g,不符合 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n=5,c=2,m=10⁴,M=10⁵)。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2月07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家禾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漳州市家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上述批次不合格发财糕(全麦味)150件,已全部销售。
52、漳州市芗城区东以路餐饮店使用的餐具(四方餐盘)
经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漳州市芗城区东以路餐饮店使用的餐具(四方餐盘)(使用日期:2023年11月12日)大肠菌群项目检出值为检出/50cm²,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不得检出)。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2月4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芗城区东以路餐饮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经查,上述不合格餐具(四方餐盘)20个,已全部使用。
53、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郭延杰食品商行经营的甜橄榄、小米椒、竹姜
经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检测,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郭延杰食品商行经营的甜橄榄(购进日期:2023年10月16日)三氯蔗糖项目检出值为0.242 g/kg ,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不得使用);经营的小米椒(购进日期:2023年10月17日)镉项目检出值为0.13 mg/kg,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0.05);经营的竹姜(购进日期:2023年10月17日)铅项目检出值为0.972 mg/kg,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0.2)。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1月16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郭延杰食品商行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郭延杰食品商行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甜橄榄5公斤,已销售5公斤,已张贴召回公告;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小米椒2.5公斤,已销售2.5公斤,已张贴召回公告;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竹姜10公斤,已销售10公斤,已张贴召回公告。
54、福建鸿禾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泥姜
经漳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检测,福建鸿禾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泥姜(购进日期:2023年10月31日)铅项目检出值为0.445 mg/kg,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0.2)。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1月29日组织执法人员对福建鸿禾汇商贸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福建鸿禾汇商贸有限公司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泥姜12.5公斤,已销售12.5公斤,已张贴召回公告。
55、漳州市芗城区吉吉熊烤肉店使用的拉面碗
经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漳州市芗城区吉吉熊烤肉店使用的拉面碗(使用日期:2023年11月12日)大肠菌群项目检出值为检出/50cm²,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不得检出)。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2月4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芗城区吉吉熊烤肉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经查,上述不合格拉面碗已使用12个。
56、漳州市芗城区劈岔餐饮店使用的杯子
经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漳州市芗城区劈岔餐饮店使用的杯子(使用日期:2023年11月11日)大肠菌群项目检出值为检出/50cm² ,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不得检出)。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2月4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芗城区劈岔餐饮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经查,上述不合格杯子已使用30个。
57、漳州市再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草橄榄(蜜饯)
经厦门海关技术中心检测,漳州市再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草橄榄(蜜饯)(生产日期:2023年10月1日)二氧化硫残留项目检出值为0.601 g/kg ,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0.35)。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1月16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再昌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漳州市再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上述批次不合格甘草橄榄(蜜饯)160罐,已销售160罐,已被销售单位(政和县开文贸易商行)全部售出,无法召回。
58、漳州市芗城区诏香田记餐馆使用的大圆盘
经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漳州市芗城区诏香田记餐馆使用的大圆盘(使用日期:2023年11月12日)大肠菌群项目检出值为检出/50cm²,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不得检出)。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2月4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芗城区诏香田记餐馆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经查,上述不合格大圆盘已使用10个。
59、漳州市芗城区钟惠平蔬菜摊销售的荷兰豆(食荚豌豆)、线椒
经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检测,漳州市芗城区钟惠平蔬菜摊销售的荷兰豆(食荚豌豆)(购进日期:2023年11月05日)噻虫胺项目检出值为0.11 m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0.01);销售的线椒(购进日期:2023年11月05日)噻虫胺项目检出值为0.22 mg/kg,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0.05)。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1月24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芗城区钟惠平蔬菜摊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漳州市芗城区钟惠平蔬菜摊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荷兰豆(食荚豌豆)10公斤,已销售10公斤,全部售出;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线椒10公斤,已销售10公斤,全部售出。
60、福建省新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全麦鲜吐司、酵母面包(巧克力味)
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测,福建省新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全麦鲜吐司(生产日期:2023年09月17日)菌落总数项目检出值为2.0×10²;6.0×10²;2.1×10⁴;9.3×10⁴;1.4×10⁵CFU/g,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n=5,c=2,m=10000,M=100000);经江苏德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福建省新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酵母面包(巧克力味)(生产日期:2023年08月23日)菌落总数项目检出值为1.5×10⁴,1.4×10⁴,1.4×10⁴,1.3×10⁴,1.2×10⁴CFU/g,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n=5,c=2,m=10⁴,M=10⁵)。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0月19日、10月26日分别组织执法人员对福建省新麦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福建省新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上述批次不合格全麦鲜吐司59件(2公斤/件),已销售59件(2公斤/件),库存0;生产上述批次不合格酵母面包(巧克力味)50件(75g*24袋/件),已销售50件(75g*24袋/件),库存0。
61、漳州市龙文区盛元农副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洗姜
经漳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检测,漳州市龙文区盛元农副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洗姜(购进日期:2023年09月23日)噻虫胺项目检出值为0.42 mg/kg,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0.2)。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0月30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龙文区盛元农副产品经营部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漳州市龙文区盛元农副产品经营部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洗姜5件(27斤/件),已销售5件(27斤/件),库存0。
62、漳州汇悦购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长豆(豇豆)
经漳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检测,漳州汇悦购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长豆(豇豆)(购进日期:2023年09月21日)噻虫嗪项目检出值为0.40 m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0.3);倍硫磷项目检出值为0.13 m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0.05)。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0月30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汇悦购商贸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漳州汇悦购商贸有限公司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长豆(豇豆)110斤(2件),已销售110斤(2件),库存0。
63、漳州市佳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爽(冷加工糕点)
经湖南省硕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漳州市佳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爽(冷加工糕点)(生产日期:2023年9月3日)菌落总数项目检出值为2.5×10⁴,1.4×10⁴,7.6×10⁴,2.1×10⁴,1.9×10⁴CFU/g,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n=5,c=2,m=10⁴,M=10⁵)。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1月8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佳为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漳州市佳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上述批次不合格绿豆爽(冷加工糕点)51件(2.5kg/件),已销售51件(2.5kg/件),库存0包。
64、漳州润良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活虾(海水虾)
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测,漳州润良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活虾(海水虾)(购进日期:2023年11月01日)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检出值为2.78μg/kg ,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 250 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不得检出)。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1月21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润良商业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漳州润良商业有限公司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活虾(海水虾)12KG,已销售12KG,库存0。
65、漳州市好士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皮豆泥饼(烘烤类糕点)
经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检测,漳州市好士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皮豆泥饼(烘烤类糕点)(生产日期:2023年08月17日)菌落总数项目检出值为3.5×10⁴,9.5×10²,2.7×10⁴,2.5×10⁴,1.4×10⁴CFU/g,不符合 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n=5,c=2,m=10⁴,M=10⁵)。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1月29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好士多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漳州市好士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上述批次不合格奶皮豆泥饼(烘烤类糕点)30件(4kg/件),已销售30件(4kg/件),库存0。
66、漳州市龙文区为哥餐饮店经营的油条
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测,漳州市龙文区为哥餐饮店经营的油条(购进日期:2023年11月08日)铝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检出值为756 mg/kg,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100)。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2月1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龙文区为哥餐饮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漳州市龙文区为哥餐饮店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油条20条,已销售20条,库存0。
67、漳州市龙文区悦味餐饮店采购的黄骨鱼(淡水鱼)
经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漳州市龙文区悦味餐饮店采购的黄骨鱼(淡水鱼)(采购日期:2023年10月30日)恩诺沙星项目检出值为132μg/kg,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100)。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2月5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龙文区悦味餐饮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漳州市龙文区悦味餐饮店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黄骨鱼(淡水鱼)8斤,已销售8斤,库存0。
68、漳州市龙文区步文街道办事处魏巍餐饮店使用的汤碗(圆)、饭碗
经漳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检测,漳州市龙文区步文街道办事处魏巍餐饮店使用的汤碗(圆)(使用日期:2023年11月15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检出值为0.0490 mg/100cm²,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不得检出);使用的饭碗(使用日期:2023年11月15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检出值为0.0449 mg/100cm²,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不得检出)。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2月4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龙文区步文街道办事处魏巍餐饮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经查,上述不合格汤碗(圆)、饭碗已全部使用。
69、漳州市龙文区庆邻家餐饮店使用的饭碗(浅色)
经漳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检测,漳州市龙文区庆邻家餐饮店使用的饭碗(浅色)(使用日期:2023年11月16日)大肠菌群项目检出值为检出/50cm²,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不得检出)。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2月4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龙文区庆邻家餐饮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经查,上述不合格饭碗(浅色)已全部使用。
70、漳州市龙文区胖蟹子餐饮店使用的杯子、碗
经漳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检测,漳州市龙文区胖蟹子餐饮店使用的杯子(使用日期:2023年11月15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检出值为0.0222 mg/100cm²,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不得检出);使用的碗(使用日期:2023年11月15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检出值为0.0120 mg/100cm²,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不得检出)。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2月4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龙文区胖蟹子餐饮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经查,上述不合格杯子、碗已全部使用。
71、漳州市龙文区曾锦煌活禽店经营的韭菜
经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漳州市龙文区曾锦煌活禽店经营的韭菜(购进日期:2023年11月17日)铅(以Cd计)项目检出值为0.131 mg/kg,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0.1)。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2月7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龙文区曾锦煌活禽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漳州市龙文区曾锦煌活禽店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韭菜5斤,已销售5斤,库存0。
72、漳州市珊瑚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薯酥饼(香葱味)
经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漳州市珊瑚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薯酥饼(香葱味)(生产日期:2023年11月03日)菌落总数项目检出值为7.2×10⁴,5.4×10⁴,1.7×10⁴,5.1×10⁴,4.2×10⁴CFU/g,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n=5,c=2,m=10⁴,M=10⁵)。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2月7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珊瑚阁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漳州市珊瑚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上述批次不合格麻薯酥饼(香葱味)150件,已销售150件,库存0。
73、漳州市龙文区阿牛餐饮店使用的大碗、黑碗、小碗
经厦门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漳州市龙文区阿牛餐饮店使用的大碗(使用日期:2023年11月25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检出值为0.068 mg/100cm²,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不得检出);使用的黑碗(使用日期:2023年11月25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检出值为0.066 mg/100cm²,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不得检出);使用的小碗(使用日期:2023年11月25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检出值为0.069 mg/100cm²,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不得检出)。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2月20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龙文区阿牛餐饮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经查,上述不合格大碗、黑碗、小碗已全部使用。
74、漳州市龙文区苏秋平烧腊套餐店使用的圆汤罐、方汤罐、筷子
经厦门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漳州市龙文区苏秋平烧腊套餐店使用的圆汤罐(使用日期:2023年11月25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检出值为0.076 mg/100cm²,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不得检出);使用的方汤罐(使用日期:2023年11月25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检出值为0.080 mg/100cm²,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不得检出);使用的筷子(使用日期:2023年11月25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检出值为0.044 mg/100cm²,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不得检出)。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2月20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龙文区苏秋平烧腊套餐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经查,上述不合格圆汤罐、方汤罐、筷子已全部使用。
75、漳州市龙文区徐记餐饮店使用的碗、筷子、勺子
经厦门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漳州市龙文区徐记餐饮店使用的碗(使用日期:2023年11月29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检出值为0.057 mg/100cm²,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不得检出);使用的筷子(使用日期:2023年11月29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检出值为0.096 mg/100cm²,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不得检出);使用的勺子(使用日期:2023年11月29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检出值为0.069 mg/100cm²,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不得检出)。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2月20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龙文区徐记餐饮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经查,上述不合格碗、筷子、勺子已全部使用。
76、漳州市龙文区林阿忠水果批发店经营的橄榄
经厦门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漳州市龙文区林阿忠水果批发店经营的橄榄(购进日期:2023年12月10日)三氯蔗糖项目检出值为0.0500 g/kg ,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不得使用);多菌灵项目检出值为0.69 mg/kg,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0.5)。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2月26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龙文区林阿忠水果批发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漳州市龙文区林阿忠水果批发店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橄榄30斤,已销售30斤,库存0。
77、漳州市龙文区志勇农副产品店经营的洗姜
经漳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检测,漳州市龙文区志勇农副产品店经营的洗姜(购进日期:2023年09月19日)噻虫胺项目检出值为0.58 m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0.2)。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10月26日组织执法人员对漳州市龙文区志勇农副产品店进行了执法检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查,漳州市龙文区志勇农副产品店购进上述批次不合格洗姜800千克,已销售800千克,无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