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古雷开发区、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持续推进“小个专”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激发“小个专”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小个专”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指引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3〕75号,附件1)(以下简称《指引》)和《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指引的通知》(闽市监注〔2023〕316号,附件2)及《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指导站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闽市监注〔2023〕312号,附件3)的要求,现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指引》对新时代“小个专”党建工作的目的意义、职能定位、目标任务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市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当地党委组织部门、两新工委开展“小个专”党建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小个专”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结合贯彻落实《指引》要求和年度工作要点,把“小个专”党建工作放在市场监管工作全局中来谋划和落实,找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结合点,认真进行一次“小个专”党建形势分析,总结成功经验,查找问题不足,制定措施办法,引导、影响带动“小个专”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推动党建工作质量和市场监管效能同步提升,推动年度“小个专”党建工作迈上新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及时将《指引》报送当地党委组织部门、两新工委,并主动汇报,积极争取指导和支持;要在当地党委组织部门、两新工委的指导下,积极协调联动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乡镇(街道)等方面力量,推动健全完善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小个专”党建工作格局;要按照《指引》要求,把服务发展作为“小个专”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强对“小个专”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形成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工作机制,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三、落实重点任务,推动工作创新
各单位要根据形势变化,结合本地实际和经营主体特点,努力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和举措,不断增强“小个专”党建工作的活力;要指导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落实政治建会和服务兴会宗旨,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结合实际推进“小个专”党建工作;特别是要结合当地党委组织部门、两新工委的部署要求和工作实际,聚焦推动“小个专”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抓好党组织书记和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推进党建工作与市场监管业务融合,加强典型选树和示范引领等重点任务,以加强党建工作联系点建设,加强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打造特色党建品牌等进一步创新、完善和细化“小个专”党建工作各项制度机制,探索性地推出一批接地气、有力度的实招硬招,不断提升“小个专”党建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推动《指引》各项任务举措落实落地。
四、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取得实效
各单位要按照应建尽建要求,依托市场监管所成立“小个专”党建工作指导站,统一悬挂“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指导站”标牌,并加强“小个专”党建工作指导站建设,特别是对机构及人员、场所标准进行自查确保符合标准,对指导站的工作职责进行认真梳理,理清指导站职责、站长职责、联络员职责;要按照省局下发的工作要点要求,在专(兼)职人员配备、办公场所及设施、专项经费等方面给予“小个专”党建工作有力保障;要按照党建与业务同考核要求,进一步健全“小个专”党建考核评价机制,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加大激励力度;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指引》宣传解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及时将《指引》纳入本地“小个专”党建工作学习培训计划,通过组织座谈研讨、举办专题讲座和教育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小个专”党组织书记和广大党员的宣传、培训和指导,促进企业健康稳步发展。
各单位要及时掌握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收集加强“小个专”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市局反馈,不断提升推动“小个专”党建工作有效开展,促进“小个专”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陈晓寰
联系电话:13960131257
附件: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指引》的通知
2.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指引》的通知
3.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指导站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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