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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市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市监信〔2023〕20号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古雷开发区、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相关科室、分局:

为扎实开展2022年度全市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的统一部署,市局研究制定了《2022年度全市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度全市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22〕107号)和《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闽市监信〔2023〕9号)精神,认真做好2022年度年报公示工作,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全市市场主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充分认识年报公示工作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建立健全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的部署要求,总结以往经验,扎实有效推进年报公示工作,重点做好个体工商户年报改革工作。各地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在往年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力争再提升,确保辖区内特种设备生产企业100%年报,全市企业年报率继续保持全省前列。

二、组织领导

市局健全全市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年报公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具体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朱东风  市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吴义添  市局党组成员、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成  员:市局信用监管科、注册审批科、科信科、应急宣传科、办公室、12315指挥中心、特种设备科等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各成员科室分别指定一名同志担任联络员,负责年报工作的沟通协调。

(二)职责分工。信用监管科:牵头做好年报公示工作部署、组织协调等具体事务,加强工作督促指导。注册审批科:负责提供取得充装单位许可的企业名录以及许可证名称、编号、有效期等相关信息;负责指导办理工商联络员备案,加强窗口年报工作宣传引导和咨询服务;在服务大厅设立年报公示自助区,加强现场指导。科信科:负责加强日常技术保障,确保年报相关网络和技术支持电话畅通,及时解决年报公示中的技术性问题。应急宣传科:负责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做好年报宣传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年报公示的购买服务和有关日常保障工作。12315指挥中心:发挥投诉举报热线、网络和消费维权咨询服务作用,配合做好年报宣传催报工作。特种设备科: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生产单位)企业年报宣传、督报、抽查工作。其他相关科室、直属单位根据局党组安排和工作需要,参与做好年报公示的宣传、引导、服务、督导等有关工作。

三、实施步骤

2022年度全市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总体按照以下四个阶段开展。

(一)谋划部署阶段(2023年3月1日前)

各级各单位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推进举措,抓细抓实各项工作。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布年报通告,集中开展针对性强的全方位、全覆盖宣传,增强全市市场主体诚信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年报公示的知晓率。同时要做好内部宣传发动,讲清年报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年报工作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推动年报公示工作有序开展。

(二)集中实施阶段(2023年6月30日前)

要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突出问题导向,主攻薄弱环节,实施分类管理、分时报送、分段推进,确保年报工作规范有序。一要做好宣传提示工作。着重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短信等各类宣传媒介,通过张贴或播放《通告》、播放视频、在注册登记和相关审批等服务窗口现场发放宣传资料,以及开设年报工作专栏等形式,集中开展针对性强的全方位、全覆盖宣传,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二要做好培训指导工作。依新设立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特点,开展差别化宣传工作,及时举办企业负责人、工商联络员等相关培训班,进行政策解读和年报辅导,提高培训效果。要强化服务意识,做好咨询服务,指导帮助企业规范操作、正确填报,提高年报数据准确性。三要分层分类推进,推广年报精细化管理经验。针对市场主体的不同类型、区域分布、信用状况和往年年报行为特征,分别建库、分类施策,分时段、点对点、精准提醒,减少反复打扰,盯紧重点对象,制定时间表和进度图,分阶段有侧重推进年报工作。四要抓紧厘清基数,提升年报数据质量。深入推进简易注销,对联系得上的企业,指导其补报年报或主动办理注销登记,引导一批退出市场;对于失联企业,要抓紧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做好现场调查取证,加大依法清理吊销力度。五要做好企业年报“多报合一”工作和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年报。要主动加强与人社、统计、海关、商务、外汇、工信等部门相关事项“多报合一”工作沟通互动。六要做好跟踪督导工作。各单位要动员一切可以动用的力量,采取有力举措,加强检查督导,组织对未年报市场主体进行点对点“年报倒计时特别提醒”,争取实现应报尽报。6月25日前,要办结所有吊销案件,核减基数,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后续处理阶段(2023年7月1日至7月10日)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逾期未年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标记经营异常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惩戒管理工作,并着手部署开展年报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和清理吊销工作。

(四)分析总结阶段(2023年7月15日前)

认真组织年报数据统计分析,通过年报数据的年度比对、外部数据关联等方式,为党委政府决策和监管提供数据服务,辅助确定监管重点,提升监管效能。同时,要认真全面梳理2022年度年报公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各单位请于2023年7月10日前将年报数据分析情况和年报公示工作总结报送至市局信用监管科。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企业年报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和年报公示工作的重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要把年报公示工作与地方政府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工作情况,争取支持。要主动加强与宣传、人社、统计、海关、商务、外管、工信、税务、社区和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等有关单位的协调协作,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推动落实。要提升年报工作科学化水平,分时、分类、分级统筹,紧盯重点,精准施策,化整为零,不搞冲刺突击。

2.精心组织保障。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经费物资保障,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倾斜,为年报工作提供支持;要指定专业技术骨干维护内外网信息系统安全,加强与省、市局信息中心沟通联系,对年报工作中出现的系统问题及时上报寻求技术支持;各级都要设立年报专用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听,及时解疑释惑,确保年报工作有序进行。相关业务科室要加强内部沟通协调,按照责任分工落实,确保无缝衔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推行委托行业协会等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年报催报和异常状态托管,实现以行业自律督促年报和加强监管的有机结合,构建年报工作社会共治格局。

3.严格工作纪律。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法规和规章规定,规范指导各类市场主体自主年报。要正确履职尽责,不得代替市场主体年报,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年报事项,不得违规擅自修改年报相关数据,切实杜绝虚假年报问题。年报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至市局信用监管科。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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