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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指导意见的通知

漳市监网监〔2022〕162号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古雷开发区、漳州高新区、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各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市监规〔2022〕5号)(附件1)要求,持续推进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开展包容审慎监管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精准施策

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有效举措,目的是以破解制约营商环境的关键瓶颈为重点,对标先进、先行先试,创新适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方式,促进新兴产业市场主体在包容有序、充满活力的环境下健康发展。各地要因企施策、分类监管,统筹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要宽严相济、刚柔并用,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划定安全底线;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探索更多有针对性的监管实招,有效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

通过打造开放包容的市场营商环境、建立包容审慎的执法监管机制、设置宽容合理的包容审慎监管期限以及构建规范高效的风险预防体系等系列措施,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防止简单封杀或放任不管,让监管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为新兴产业发展努力打造一个包容有序、充满活力的发展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有利于新兴产业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

三、进一步落实工作举措

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要求,相关业务科室、直属单位要从打造开放包容的市场营商环境、建立包容审慎的执法监管机制、设置宽容合理的包容审慎监管期限、构建规范高效的风险预防体系四方面落实好具体工作举措(工作举措清单详见附件2)。

四、进一步保障政策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关注新兴产业企业的需求,不断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及时沟通协调,努力提升社会共治水平,确保包容审慎监管取得扎实成效。

(二)强化统筹衔接。开展包容审慎监管工作要与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等相结合,既要按照包容审慎原则,营造法治公平、透明宽松、竞争充分的市场环境,又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紧紧守住监管“红线”。

(三)注重调查研究。强化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情况调研,及时研究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交流、通报进展情况。密切关注新兴产业发展态势,准确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注重总结提炼,提高对新兴产业企业包容审慎监管能力。 

(四)积极宣传引导。把宣传工作贯穿始终,注重收集包容审慎监管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和实践效果,依托各方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经验提炼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确保开展包容审慎监管工作得到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广泛认可。

附件:1.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市监规〔2022〕5号)

      2.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工作举措清单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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