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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漳市监综〔2022〕88号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古雷开发区、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分局:

《漳州市“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已经市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0日


 

 

漳州市“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漳州市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实现争先晋位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在更高起点上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奋力谱写富美新漳州建设新篇章,全面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及《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福建省“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历史成效和形势挑战

 

一、“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管工作成效

     “十三五”时期,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和福建省实施意见,统筹做好市场监管各项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市场竞争环境和市场消费环境,为“十四五”期间推动市场监管现代化奠定了良好基础。

     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持续深化商事制度集成化改革,在全市范围内推行“56证合一”、全程电子化登记、证照分离、简易注销等改革举措,全市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期内全市共办理“多证合一”营业执照507297件,新增市场主体339166户,市场主体总数达555753户。加强对广告业的调研指导,广告企业户数年增长率保持在20%左右。

     知识产权创新发展。全市累计有效发明专利2200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为4.264件。率先启动知识产权专利质押贷款,指导104家中小企业争取到银行授信贷款22.09亿元,居全省前列。市、县局均成立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构。新增注册商标6.7万件,占全市总量的66.8%,期内全市商标突破10万大关。全市地标总数达141件,居全国设区市首位。

     质量强市深入实施。引导3家企业荣获省政府质量奖。推广首席质量官制度,公益培训企业首席质量官269人。引导企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2项、国家标准48项、行业标准27项。争创“福建省标准贡献奖”,5个标准项目获奖。新增社会公用计量标准98项,全市在用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达230项。全市各类组织获得有效期内认证证书6373张,比增96%。

     安全形势稳中向好。创建“明厨亮灶”示范单位96家,全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社会餐饮“明厨亮灶”覆盖率50.63%。创建阳光小作坊示范单位42家。全市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5%以上。全市药品可追溯品种覆盖率达100%,药品生产经营企业100%符合GMP和GSP要求。全市工业产品平均合格率97.78%,高于全省平均值。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整改,重点保障古雷重点项目建设,建立电梯96196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特种设备数从“十二五”的30142台套增长到54480台套。

     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创新网络监管方式,被确定为全国市场监管在线电子数据取证试点。加强企业信用监管,企业年报率连续5年保持全省第一。创新“挂图统筹作战”查无模式,获国务院督查激励。突出重点领域监管,有力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推进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整合,深入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期内共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举报18.31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79.78万元。

     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其全会精神。建立健全意识形态、新闻宣传、舆情处置、应急管理等机制。稳步推进机构改革,实现职能平稳整合、人员平稳过渡、工作平稳有序,形成“事合、人合、心合、力合”的良好局面。

二、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期,市场监管工作既面临外部市场环境巨大的不确定性,又面临改革进入深水区的结构性、体制性矛盾。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完善高标准市场体系,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与此同时,市市场监管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全市市场主体数量虽逐年稳步增长,但质量良莠不齐,未能充分拉动经济增长;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形势虽稳中向好,但仍存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区域性、系统性潜在安全风险;质量发展、知识产权工作虽取得较好成效,但在强化质量供给、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保护等方面还有提升空间;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虽已基本形成,但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行为仍长期存在;队伍综合素质虽不断提升,但技术信息化运用水平不高,监管力量仍相对薄弱;网络直播、网络传销等新业态的迭代升级也对监管部门提出了新的挑战,等等。这些问题制约着市场监管工作开展,建设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仍然任重道远。必须深刻认识“十四五”时期漳州市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持续提升服务监管水平,统筹推进市场监管各项工作,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作出应有贡献。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其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的部署,以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助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统筹“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聚焦高效率、高品质、高质量、高水平、高效能、高标准,着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创新引领环境、优质发展环境、安全放心环境、有序市场环境,不断完善现代化监管支撑体系,为推动现代化滨海城市建设、富美新漳州建设贡献市场监管的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市场监管各方面和全过程,牢记“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确保省、市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坚持人民至上。站稳群众立场,健全完善“我为群众办实事”制度机制,扎实做好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市场准入、质量提升、品牌提升、安全监管、消费维权等民生工作,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拉动经济增长,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改革创新。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遵循市场监管基本规律,不断解放思想,破除观念桎梏,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推进智慧监管模式,用创新、创造的思维和方式破解市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体制障碍、瓶颈制约和难点问题。

——坚持依法监管。坚持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能,厘清职能边界、明确权责范围,牢固树立依法监管、依法行政理念,强化法治约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市场监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坚持综合治理。加强前瞻性思考和全局性规划,统筹监管线上和线下、产品和服务、主体和行为等各类要素,实现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多元目标均衡。强化多元共治,统筹协同市场、政府和社会等各方力量,运用市场、行政、法律、技术、信息化等各种手段,提升市场综合治理能力。

三、主要目标

——市场准入环境不断优化。市场准入制度性门槛进一步降低,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总量稳步增加;公平竞争政策得到有效实施,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取得成效;扶持市场主体发展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进一步激发。

——创新驱动能力得到增强。知识产权运用水平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运营体系逐步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基本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进一步凸显,鼓励创造、保护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

——质量基础地位有力夯实。质量强市战略深入实施,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和技术能力建设不断加强,企业主体作用充分发挥,产品、服务供给质量迈向中高端,漳州制造竞争力、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市场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四个最严”得到全面落实,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预警处置、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安全评估机制进一步健全,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得到有效遏制。

——综合治理水平有效提升。重点领域监管执法持续加强,假冒伪劣、扰乱市场秩序的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坚决打击,消费者合法权益获得有效保护,市场秩序保持良好态势,企业诚信守法、合规经营意识不断提高,市场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

——执法监管效能逐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深化,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机制基本定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多元共治监管格局初步形成,基层规范化建设有力推进,监管能力和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漳州市“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主要指标

分类指标名称2020年基期值2025年目标值指标属性
一流营商环境1.企业简易注销公示时间(天)4520约束性
创新引领环境2.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1.35≥2.17预期性
3.有效商标申请总量(万件)1020预期性
4.有效地理标志商标总量(件)141180预期性
5.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总量(件)145200预期性
6.知识产权专员(人)294370预期性
优质发展环境7.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项)58预期性
8.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项)104154预期性
9.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项)222>250预期性
10.制修订地方\计量技术规范(项)0>1预期性
11.企业首席质量官(人)350≥800预期性
12.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合格率(%)9797约束性
安全放心环境13.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98.5≥98.5预期性
14.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数(次)00约束性
15.重大及以上药品安全事故发生数(次)00约束性
16.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约束性
17.重点工业产品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95.0696预期性
有序市场环境18.消费投诉按期办结率(%)9295约束性
19.举报按期核查率(%)9295约束性

 

第三章  重点任务

 

一、聚焦“高效率”,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聚焦“高效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施公平竞争政策,优化服务帮扶举措,健全支持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发展政策措施,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1.降低市场准入制度门槛。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改革,优化名称登记管理,完善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全面推行“一事联办”“全市通办”“证照联办”“一业一证”和“帮办代办”等改革措施。

     2.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优化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功能,推动实现各有关部门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将简易注销适用范围拓展至个体工商户,探索建立企业简易注销容错机制,开展“僵尸企业”强制退出工作,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和资源优化配置。

     3.实现市场准入平等公正。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严格执行“非禁即入”,着力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保障企业登记自主权,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得限制企业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组织形式和注册地,不得为企业跨区域迁移设置障碍,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企业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

(二)实施公平竞争政策

     1.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摒弃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破除区域壁垒,依法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严格增量政策措施审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优化审查方式,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公平竞争审查会商制度落实,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抽查、举报和回应机制,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结果运用。积极推动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相关考评体系,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刚性约束。

     2.推动监管公正公平。推进全市区域内行业标准、规则、政策协调统一,制定实施全市市场监管执法跨区域办案协作指导意见,积极参与厦门、漳州、龙岩区域市场监管领域执法稽查协作机制建设,建立快速反映、协调配合的区域市场监管执法联动制度。积极推动建立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制度。推行行政指导等柔性监管方式,通过建议、辅导、提醒、规劝、示范、公示、约谈等非强制性方式,引导行政相对人守法经营。严格执行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的各项执法办案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提升市域范围内市场监管公平公正水平。

     3.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大关系民生、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积极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开展反垄断核查工作,强化反垄断行为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推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联系点)、示范企业、示范基地,构建具有漳州特色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培育和弘扬我市公平竞争文化,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优化服务帮扶举措

     1.提升服务便利化程度。开展“一照多址”改革,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质量。探索推进许可审批事项“全程网办”,全面提升智能化水平。积极拓展电子营业执照跨部门应用,实现电子营业执照作为市场主体身份凭证文件互信互认,更好地便利群众办事创业。推动更大范围业务审批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完善“异地代收代办”模式。

专栏1 商事主体服务提升工程
01商事主体登记环节智能化完善个体工商户全程智能化登记系统。积极拓展电子营业执照跨部门应用,实现电子营业执照作为市场主体身份凭证文件互信互认。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核名智能化水平,加强禁限用字词库实时维护,提升对不适宜字词分析和识别能力。推进与商标等商业标识数据库互联共享,丰富对企业告知提示内容。
02商事主体审批环节便利化探索推进许可审批事项“全程网办”,精简申请材料和登记环节,登记机关能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相关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材料。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优化名称登记管理,完善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自主申报制。

     2.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建立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股权出质等方式解决融资难问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发挥漳州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当好政策法规普及者、深化改革推动者、能力素质提升者、党的建设组织者,切实履行扶持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职责,指导开展政策法规普及活动和良好营商环境创建活动,畅通政商沟通渠道,构筑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帮助企业破解发展难题。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提升“小个专”党组织覆盖面和组织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3.助力漳台融合发展。在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三品一械”准入等方面,探索并落实对台创新优惠政策。加强漳州对台知识产权、广告、计量、标准等领域交流合作,优化服务台企各项政策措施。

二、聚焦“高品质”,营造创新引领环境

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和运用体系,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基本保障作用,不断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

     (一)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矩阵构建,着力引导企业构建知识产权矩阵,提升部门联动协作水平,运用在线取证平台和漳州联盟链为企业及社会公众提供知识产权创作证据、被侵权证据、使用证据的取证存证服务。启动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漳州分中心筹建。在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方面加大对上市及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地区优势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知识产权领域执法专项行动,坚决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继续探索和完善漳州市智慧地标互联网监管平台,夯实“智慧地标”使用管理系统建设,为地标的注册申报、使用管理、标志申请、保护推广提供数据支持。开展地理标志商标线上专项监测,指导开展地标专用权保护工作,切实保障地标产品的品质和内涵。加强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行业自律和监管,有效打击无资质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恶意抢注、囤积商标以及不良影响转让等代理行为。推进基层知识产权执法能力建设,提高专利侵权纠纷及网络侵权纠纷等知识产权案件的办案能力和规范化水平。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宣传,提升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与能力。

     (二)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融入全省统一的“知创福建”公共服务平台协作体系,接受“知创福建”平台业务指导,完善“知创漳州”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各类公共平台、科技园区、企业孵化器等产业集中区及高校、科研单位设立工作站和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形成以省平台为中心、我市分平台为枢纽、区域工作站为网点的资源共享、服务联运、智库支撑的多级协作公共服务网络。充分发挥我市商标受理窗口的作用,指导更多的市场主体申请注册商标,努力扩大我市商标申请注册总量。稳步推进商标指导站建设工作,结合辖区商标品牌重点特色领域,力争实现“一县一站”目标。

     (三)完善知识产权运用体系。深入实施产业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提升领航计划,围绕我市“3+4+X”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和重点项目,建设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实施专利导航项目,运用知识产权大数据分析导航成果,开展高价值专利布局,培育各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服务地方产业转型升级。引导高知名度商标品牌企业申请驰名商标保护,鼓励优势企业加强商标国际注册和运用,打造全球知名商标品牌。积极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银企对接,不断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模式,提升服务便利度,充分发挥金融杠杆作用,实现知识产权商业价值最大化。开展地理标志与专利、商标等多类型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支撑产业区域创新发展实践。支持区域商标品牌做大做强,以“花样漳州”区域商标品牌为核心,指导注册人构建品牌运营专业团队和管理模式,打造产品体系和品牌形象,提高漳州区域品牌影响力。不断夯实地标产业发展基础,确保地理标志增长与特色产业发展相适应。引导优质文旅资源和地理标志产业进行深度融合,推动地理标志产权从一产向二产、三产延伸发展。加强地理标志商标的使用管理,落实地理标志注册人主体责任,努力扩大地理标志和专用标志使用范围。落实地理标志运用和保护要求,支持云霄县等地理标志大县申报并创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重点指导和政策扶持。

 

专栏2 知识产权创新运用保护工程
01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矩阵推动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矩阵,引导企业合理配置知识产权内容与形式,提高知识产权布局前瞻性,在市场监管、文旅、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间建立线索共享、快速反应、联动协作、成效显著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运用在线取证平台和漳州联盟链为企业及社会公众提供知识产权创作证据、被侵权证据、使用证据的取证存证服务,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培育高知名度商标和高价值发明专利等措施,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02 完善“知创漳州”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知创漳州”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在推动各类公共平台、科技园区、企业孵化器等产业集中区及高校、科研单位设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工作站的同时,布局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向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申请、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等各类服务,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综合能力。
03 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根据“政府引领、企业参与、市场主导”的工作思路,通过政府部门搭建平台、企业机构同台唱戏、参与单位协同发力的方式,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深入园区和企业,积极引导银企对接,向创新型企业聚集的园区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咨询、登记查询等综合服务。
04 实施产业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提升领航计划创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城市,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立足本地区相关产业发展现状,积极推进专利导航项目,发挥优势企业示范作用,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开展重大核心高价值专利培育和布局,助力漳州高质量发展。
05 探索地理标志(区域商标)融合运用发展模式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立足区域特色和产业发展需求,引导优质文旅资源和地理标志产业进行深度融合,持续打造“地标馆、地标餐、地标游”等地标文旅特色产品,力争在全市创建地理标志展馆(驿站)20个,打造出“山海融合”两条地标游精品线路。推动地理标志产业从一产向二产、三产延伸发展,引领区域品牌经济效益的全面发展。

三、聚焦“高质量”,营造优质发展环境

以质量提升引领质量强市建设,完善质量基础设施,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推进供给结构体系优化,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实施质量强市战略

     1.加快质量品牌建设。积极参与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等区域质量品牌申报创建活动,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各级政府质量奖,推动我市石油化工、食品加工、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和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质量品牌建设,树立一批质量标杆和品牌培育试点企业,引导企业在向更高层次发展过程中提升质量品牌核心竞争力,大力推动“漳州制造”向“漳州智造”“漳州创造”转变,提升漳州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2.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2大力推广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推动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以品牌、质量、服务和效益为重点构建企业质量文化,强化社会责任,确保质量安全,提升质量水平。每年公益培训企业首席质量官50名以上,到“十四五”末累计公益培训企业首席质量官800名。

3.优化质量政策措施。创新质量发展机制,研究出台针对性强、精准实用的质量提升支持政策,推动质量品牌创建、质量基础建设、质量人才培养等工作。建立各级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或组织的长效宣传推广机制。

专栏3 质量发展提升工程
01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积极搭建“互联网+质量”平台,发挥质量基础设施作用,创新更多的“一站式”服务企业模式,帮助企业制定解决方案和路径,实现市、县区等质量基础设施技术协同。
02 推进消费品质量提升加快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推动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围绕我市食品加工、建材家居、海洋经济、文旅康养等产业消费品质量提升,加快促进产品提质升级,满足群众消费升级需求。配合省局加大缺陷产品召回力度,健全缺陷产品召回行政监管和技术支撑体系,建立缺陷产品召回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03推进重点领域质量提升围绕我市实施“千百亿产业培育行动计划”,聚焦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绿色纸业等重点产业,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加快技术研发。鼓励企业或组织导入卓越绩效先进管理方法,推动企业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质量整体水平。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等重点产品、重大设备、重点工程及重点服务项目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质量违法行为,加快构建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政府依法监管三位一体的现代质量治理体系,提升重点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水平。

(二)深入推进标准化战略

1.探索漳台行业标准共通。加强标准化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结合漳州产业特点加强相关行业标准共通研究和实践,探索建立漳台标准合作、互认平台,在食用菌、花卉等领域先行开展漳台标准化共通合作。

2.释放标准化活力。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积极争取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和相关行业标准分委会的技术支持,发挥好市标准化协会的引领作用,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标准,引导更多企业声明公开更高质量标准。

     3.加强标准化应用。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活动,促进标准实施,推广标准化经验。发挥漳州农业产业发展优势,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建设。结合漳州特色产业发展需求,积极培育服务业和社会事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突出旅游、政务、物流、家政、乡村治理、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方面标准化建设,促进行业规范提升。开展企业标准监督检查,提高标准实施应用效率。

专栏4 先进标准体系建设工程
01加强标准信息化建设开展科技创新、标准转化、产业发展协同机制研究与实践,加强相关标准制修订,实现产业化、智能化和现代化生产,提升标准产品与服务水平。
02 推进重点领域标准化推进“标准化+”行动,为新兴产业提供标准技术支撑,推动传统产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服务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动相关企业参与新时代农村标准体系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建设。积极推动相关企业参与旅游、政务、医养、康养等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聚焦服务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参与新兴服务业标准研制,以标准化试点示范引领服务业树标杆,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政府治理、营商环境等领域标准化建设,探索我市标准化建设新路子,培育新名片、打造新高地。


(三)夯实质量技术基础

     1.建设现代先进计量体系。围绕产业发展、高端制造、医疗卫生、环保监测等领域,以古雷石化基地产区为中心,瞄准科技前沿,开展能源计量工作和碳计量能力建设。新建、完善一批急需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科学规划量传溯源体系,不断提高量传溯源覆盖率,提升我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水平,增强计量技术保障能力。市计量所重点建设满足服务全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及计量行政监管需要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各县(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重点建设满足属地日常量大、面广强制检定能力需要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有序推进计量精准监管和智慧监管,强化民生计量监管,落实强检经费的属地保障,加大强制检定在用工作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助力全市产业计量创新和高质量发展。

专栏5 先进计量能力提升工程
01夯实先进计量基础设施提升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水平和覆盖率,到2025年,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不少于250项。市计量所要在已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基础上,按强制检定项目目录新增建设“立式金属罐、角膜曲率计、电动汽车充电桩、眼压计、脑电图仪、容重器、水分测定仪”等一批新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各县(区)要在已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当地需求,完善建设如“玻璃体温计、医用电子体温计、焦度计、验光仪器、心电图机”等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既符合全省强检建标工作规划,又满足我市量传溯源体系建设。
02提升计量服务保障能力完善地方\计量技术规范,以古雷石化基地产区为中心,瞄准科技前沿,加强碳计量能力建设,提升计量技术支撑能力。探索开展“数字计量”建设,推进计量精准监管和智慧监管,提高计量检定校准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创新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建设模式,构建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加大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受检率;服务低碳绿色发展,加强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助力全市产业计量创新和高质量发展。
03增强计量监管能力一是强化民生计量保障能力。加强民生领域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能力建设,持续提升计量技术创新和服务供给水平,探索建立智慧计量监管平台和数据库。二是防范计量检定安全风险。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防护领域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计量检定风险监控。三是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持续推行经营者诚信计量自我承诺、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建设、完善计量校准企业信用监管。四是加强民生领域计量监管。持续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加油机、眼镜制配场所和民用“三表”专项整治,落实“三表”首次检定、到期轮换”制度;加强法定计量单位、能效水效标识及重点领域强制检定在用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计量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计量秩序。


     2.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积极推广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鼓励企业运用质量认证手段加强质量管理。发挥自愿性认证“拉高线”作用,引导企业开展绿色产品、有机产品、智能制造、健康服务等高端品质认证,支持企业申请绿色快递包装产品等新型认证,不断拓展认证覆盖面。鼓励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从单一检测服务向参与产品设计、研发、生产、使用全生命周期提供解决方案发展。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增加优质产品及服务供给。结合地方产业特色和发展需求,深入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引导各类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获得认证,帮助更多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3.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监管。加强对实施告知承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全面落实检验检测认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综合考虑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信用水平、群众投诉等因素,合理确定抽查比例。综合运用能力验证、专项监督检查、部门联合监督检查等手段,加大机动车检验、环境监测、食品检验等重点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力度,依托检验检测移动APP监管平台,实现省、市、县监管数据互联互通。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通过检查儿童用品、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电线电缆等强制性认证产品获证组织,核查认证机构认证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四、聚焦“高水平”,营造安全放心环境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提高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等安全监管水平,坚决守住市场安全底线。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持续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坚持源头治理,构建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机制。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坚持食品安全工作党政同责;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推动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落实;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生产经营全过程控制;理清部门监管职责边界,压实行业管理责任;强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等各环节监管措施,对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管。建设高标准高质量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体系,到2025年,我市市场监管部门食品抽检监测批次数量高于每千人5批次,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5%以上。坚持问题导向,深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持续提升隐患排查发现率和风险防控覆盖面,严格落实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与协作,加强食品抽检信息公布与共享。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对风险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能力。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相关规则制度,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专栏6 食品安全放心工程
01 健全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系统加强食品溯源工作力度,不断提升追溯主体和追溯品种覆盖面。到2025年,预包装食品全面实现“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食用农产品在大型商超、连锁便利店、重点批发市场、食品生产企业和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实现“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
02 健全高标准高质量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体系强化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加大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力度,市场监管部门食品抽检监测批次数量和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逐年提高。
03 健全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继续推进小作坊规范提升三年计划,实现小作坊普查建档率达到100%,小作坊年度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100%。
04 健全校园食品安全提档升级防护网持续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力争实现全市学校(含幼儿园)“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小学、幼儿园“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认证通过率达100%。

     (二)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严格实施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确保药品抽检不合格产品处置率达100%,药品安全事故(事件)报告、处置和违法案件查处、重点安全风险处置率均达100%。全面规范药品(疫苗)流通、使用和药物警戒各环节的监管标准和质量管理,2023年底前完成标准化的药品(疫苗)监管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全面加强药品检验检测专业技术人才、设备和经费保障。加强市、县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评价体系和机构能力建设,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评价工作纳入医院院长考评。抓好药品(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强化“三医联动”,持续扩大药品追溯赋码、医疗器械唯一标识(UDI)覆盖面,加强追溯数据在监管业务中的分析应用。充实网络监测专业技术力量,完善药品网络经营主体子库及监测违法线索处置机制。综合运用技术审评、检验检测、网络监测、投诉举报、监督检查等方式,加强风险隐患研判,突出生物制品、麻精药品、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和化妆品领域排查整治。加强应急演练和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分析及处置,提升舆论引导、现场处置、沟通应对能力。实施基层药品监管人员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市县药品专(兼)职检查员队伍建设,建立检查员统一调派机制。培育我市中药领域高价值专利,加强中药地理标志品牌培育和规范管理。强化中药质量保障,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谋划打造漳州高新区双创基地,加快片仔癀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研究院等产业创新平台建设。以片仔癀、水仙药业、同溢堂、青蛙王子等为骨干企业,重点发展原料药、老字号中成药、现代中药、化妆品等,强化新技术运用、新工艺改进,推动实现医药产品多样化、产业化。

专栏7  药品安全监管工程
01药品流通环节持续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重点突出血液制品和疫苗等生物制品、麻精药品和复方制剂等特殊药品、疫情防控用药、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医保目录药品等产品;紧盯产品抽检不合格、检查发现问题较多,被立案查处、媒体曝光、投诉举报,以及新开办、委托储运配送和接种疫苗的企业(单位);针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销售行为相对隐蔽难控的网络销售领域,加强监管。市县级每年对同级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放射性药品使用单位检查≥1次;每年对其它药品零售企业(含零售连锁门店)、药品使用单位等检查≥33%,对新冠疫苗疾配送(购进)、使用机构和单位落实100%检查,对城乡结合部区域加大检查频次。
02医疗器械监管推进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管,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UDI制度实施,规范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管理,强化生产和经营使用监督检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重点做好集采中选医疗器械、疫情防控医疗器械、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监管,落实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市局对一级监管生产企业每年按比例抽查,对无菌和植入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监督检查每年≥辖区总数的15%。
03化妆品监管重点对儿童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以及其他可能非法添加禁用物质、超量使用限用物质或虚假宣传功效等产品,全面加强备案、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有针对性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加强化妆品备案后审核和现场检查,不断规范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
04网络领域监管突出处方药、特殊药品、防疫药械、儿童化妆品等重点品种,持续加强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的定向监测,提升监测频次与覆盖范围,对监测发现的线索严格落实调查处置;对网络销售企业开展“线上线下”一致性检查;持续开展药品网络领域相关专项整治。网络交易监测覆盖网店数每年>1千家次,监测发现问题处置率达100%。


     (三)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察,强化动态监管,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公用燃气管道、油气输送管道、液化石油气钢瓶及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问题整治和督查力度。常态化开展电梯维护保养与运行质量监督抽查和超15年老旧电梯安全技术评估工作,推进电梯维保模式和检验检测方式改革。综合运用市场化机制、信息化手段,督促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鼓励推广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强制保险。构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源头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落实安全生产“项目化、清单化、表单化、责任化”管理。加强96196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管理,推行信息化监管,化解电梯人机比矛盾突出问题。加大古雷石化重点项目建设的服务力度,加强隐患风险防控保障,加强施工过程等方面的安全隐患风险点排查,全面保证施工质量,为重点项目顺利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四)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高、社会关注度高及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重点工业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发布市级监督抽查产品目录。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隐患整治台账制度,持续推进高风险工业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创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平台,持续强化工业许可获证产品生产企业证后监管,积极推进构建以安全评估为基础、以分类监管为抓手、以信用监管为依托、以智慧监管为支撑的新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专栏8 市场安全监管强基工程
01建设电梯物联网智慧监管平台结合96196电梯应急救援指挥平台,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等现代先进技术,构建集数据采集、数据分析、风险预警等功能于一体的电梯物联网智慧监管系统,推行信息化监管,化解电梯人机比矛盾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电梯按需维保和检验检测改革。
02建设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平台以获证食品相关产品为契入点,通过采集记录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基本信息,以及质量控制、检验检测等信息,实现食品相关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责任可究的监测追溯平台,为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提供有力支撑。

五、聚焦“高效能”,营造有序市场环境

依法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行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着力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优胜劣汰、良性循环。

     (一)强化网络市场监管。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规范我市各类网络主体经营行为,维护网络交易秩序。围绕网络市场热点难点问题,运用网络交易监管服务平台,配合相关业务科室共同打击虚假宣传、商标侵权、刷单炒信等网络违法违规行为,净化网络市场环境。创新网络市场监管机制,进一步研究开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线电子数据取证试点工作,以在线取证一体化协同模式为基础,拓展其在知识产权等工作领域的运用,并向企业及社会公众推广应用。做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执法办案电子数据取证规范》先期试点应用工作,成立执法办案工作专班,积累在执法办案中运用在线电子数据的经验,提升执法人员在线电子数据取证能力。

     (二)强化广告市场监管。坚持把广告导向监管放在首位,加大重点领域的监管,持续打击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重点整治医疗、食品、药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旅游、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乱象,保障广告市场平稳有序。配合网信办等部门,加强网络直播营销相关广告活动监管。提高广告智慧监管水平,探索对传统媒体广告和互联网媒体广告进行自主监测,提高互联网广告监测能力,建立健全广告监测制度体系。探索在一定范围和领域开展广告信用监管,建立违法广告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广告监管效能。指导“三品一械”生产企业规范发布广告。推进社会共治、行业自律、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意识,大力规范广告行为。服务全市广告业市场经营主体,促进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价格市场监管。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加强防疫物资以及教育、医疗、水电气等民生领域收费监管。做好关键时段稳价格各项工作,围绕价格监管重点领域,开展价格收费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涉企违规收费。密切关注粮油蔬菜等民生商品市场价格动态,防范化解价格异动风险,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四)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充分发挥漳州市市场监管网络交易监管服务平台的监测作用,深入实施“互联网+”执法监管,推行以远程监管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健全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衔接工作机制,强化违法行为查处与纠正相结合。健全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工作机制,以食品、药品、保健用品、防疫用品、老人儿童用品等社会反映集中的民生商品为重点,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规范线上营销秩序。加强食品药品网络经营行为监管,严格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加强线上线下商品质量抽检一体化管理,加大对成品油、儿童用品、消防产品、家用电器、服装鞋帽、交通工具及配件、装饰装修材料等消费者反映集中、社会关注度高的产品抽检力度。盯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市场,强力打击线上线下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

     (五)强化市场综合治理。通过实施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评价、文明城市测评等,强化政府责任,加强部门执法联动,加大打击传销力度。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对网络传销监测、分析研判和查处,遏制网络传销蔓延势头,始终保持对传销活动高压严打态势。推进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识别和防范传销能力。创新直销监管方式,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坚持问题导向、热点导向,突出民生、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领域和行业,持续开展校外教育培训、商品房销售、汽车消费、住房租赁等领域不公平格式条款侵权专项整治。积极宣传、推行合同示范文本,继续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增强经营者合同信用意识,促进商务诚信建设。加强拍卖市场监督检查,及时查处拍卖违法行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严厉禁止和查处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积极配合开展文物市场、旅游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等相关工作。

(六)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

1.加强消费教育警示。积极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和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加强消费投诉信息分析,推行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及时发布消费风险警示。

     2.严格消费维权执法。加强12315投诉举报中心建设,提升12315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12315热线以“双线并行”方式纳入12345便民热线统一管理。综合运用抄告、警示和约谈等手段,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进“诉转案”工作,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成本。

     3.多元化解消费纠纷。拓展ODR企业覆盖面,完善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力促消费纠纷和解在先。努力简化消费争议处理程序,加强小额消费纠纷程序告知引导,力促实现小额消费纠纷案件快速办理。推动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组织建设,努力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和支持各级消委会行使公益性诉讼权利。

     4.深化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持续完善和构建政府、企业、行业协会、消费者、媒体等多位一体消费维权共治格局,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作用,积极协调、推动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促进行业自律经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动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鼓励实施线上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探索异地、异店退换货制度。

六、聚焦“高标准”,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支撑体系

建立健全长效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努力建设与高标准市场体系相适应的现代化市场监管支撑体系。

(一)构建法治监管体系

     1.推进法治基础建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实施“一规划两纲要”,不断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推进市场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统一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全面贯彻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健全执法监督工作机制,提升执法监督力度,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市场监管“八五”普法工作。

     2.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完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制度,统筹协调市场治理专项行动、综合执法监管和专业执法监管,推动形成与统一市场监管相适应的执法模式。大力推进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基层规范建设,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全面融合市场监管职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强化监管执法保障,着力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3.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优化执法工作流程,确保程序正义,切实解决不执法、乱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之间的行刑衔接机制。严格落实上级要求,规范使用执法办案案件管理系统。依托案管系统,运用执法数据分析,定期向社会发布执法办案动态,警示和引导市场主体落实守法经营主体责任,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强化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作用,发挥“一处受罚、处处受限”的信用信息公示作用,实现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创新智慧监管方式

     1.推进智慧监管建设。按照我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工作部署,整合数据资源,推进建设漳州市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按照省局的工作部署,推动移动执法、移动监管落地,对接省局打造智慧指挥控制中心。加快推进智慧监管工作模式研究,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解决监管中的痛点难点问题。

2.增强大数据运用能力。依托省局市场监管大数据资源中心,研判市场监管风险点,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仿真模型,进一步提升我局自建监管系统的风险预判能力。

3.强化技术支撑。配合省局推进“闽质通”一站式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应用,实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服务能力覆盖全市90%以上工业园区。推动实验室设备逐步升级改造,强化与高校等技术机构的科研合作,进一步提升技术机构检验检测能力。

专栏9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数据资源整合工程

01漳州市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

充分利用国家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以及我市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海洋渔业、粮储等有关部门已建平台模块,整合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海洋渔业、粮储等部门“一品一码”平台数据,构建漳州市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


     1.加强信息归集公示。强化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共享,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原则,及时、全量、准确归集涉企信息,推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全面归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并依法公示,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等互连互通、汇聚共享。健全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加大公示信息抽查力度,推动市场主体自觉公示信息。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和福建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公示和应用,实施智慧监管。(三)完善信用监管机制

     2.发挥信用约束激励作用。深化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规范认定市场主体失信“黑名单”。完善信用联合惩戒机制,积极推进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跨部门、跨区域联动应用,依法对失信主体在生产经营环节予以限制或禁止。推行守信联合激励,对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健全失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机制,建立信用修复标准,畅通信用修复渠道,加强政府部门间信用修复数据共享,支持市场主体依法修复信用并解除相应失信联合惩戒。

     3.推行信用分类监管。健全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推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跨部门应用。完善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实现对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科学识别、自动分类、动态调整。对不同信用风险状况的监管对象,在监管资源分配、监管方法、监管内容、监管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4.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以及专项检查、投诉举报、线索移送等外,原则上所有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健全跨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的范围、对象和频次,以各县(区)政府为组织实施主体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提高监督检查的靶向性、精准性,促进市场主体增强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

(四)深化协同监管模式

     1.强化部门联动。完善行业监管和市场监管定期会商沟通协调、重要情况及时通报、重点工作协同联动,完善部门监管信息共享等机制。强化与农业农村、海洋与渔业、卫健、公安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协调解决市场监管执法过程中沟通对接、案件通报、执法协作、联合执法等工作。建立部门联动、执法协作工作机制,健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破解案件移送难问题。

     2.优化事权配置。进一步梳理市场监管权责事项,明确市、县、所三级市场监管部门法定权责,合理划分不同层级的监管事权,形成有利于发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履职优势的监管事权层级体系。坚持属地监管原则,综合考虑风险范围、专业程度和监管资源等因素,逐步推动监管事权下放,支持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不断提升监管能力,确保监管事权接得住、用得好。强化同一层级监管事权的内部优化,健全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衔接机制,提升监管事权的履行效率。

     3.推进社会共治。健全“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等制度,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发挥专业机构的监督作用,支持开展信用评级和第三方评估。强化舆论监督,持续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专业化优势,提升行业自治水平。完善市场主体首负责任制,督促市场主体在质量管理、营销宣传等方面加强自我监督、履行法定义务。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建引领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部署要求,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统揽市场监管工作,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市场监管工作全过程,牢记“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推进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紧扣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把各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坚强的战斗堡垒。坚持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拓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活动,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机关作风建设,努力践行市场监管系统“忠诚履行监管职责、维护市场公平秩序”新风正气福建“名片”,加强市场监管文化建设,提高市场监管干部队伍科学素养、文明素养和专业精神,为规划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加强联动协作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市场监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将加强市场监管工作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来抓,及时研究部署市场监管规划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推进解决规划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瓶颈,确保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协调联动机制,密切各部门协同,强化系统上下联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重大改革部署和重要任务举措。

三、强化要素保障

     统筹推进市场监管行政管理人才、基层监管执法人才、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学历结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完善各层次人才梯队,夯实市场监管人才基础。大力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组织务实管用的专题培训、专业能力培训。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人事相宜,优化年轻干部成长路径,统筹用好干部人才资源,大力培养、选拔、使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专业化能力强的干部,以队伍活力增强事业活力。统筹推进基层规范化建设,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教育培训向基层倾斜,不断提升市场监管基层治理水平。强化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财政支持,为规划顺利实施提供财力保障。

四、推动组织实施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围绕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有力有序推进规划实施。加强跟踪问效,建立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根据上级局统一部署,适时评估规划实施进展与成效,并强化评估结果运用,推动规划执行落地。加强规划宣传和政策解读,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报道规划实施的工作动态,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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