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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作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市监质〔2022〕49 号

各县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联、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商联 发改委 科技厅 工信厅 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作用的实施意见》(闽市监质〔2022〕4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见附件),促进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请你们结合实际,一并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民营企业是推动质量强国建设的重要市场主体,质量基础设施是民营企业提升质量的关键技术支撑。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作用,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及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各地要认真贯彻《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市委市政府“突出工业、突破工业,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质量基础设施统筹建设、协同服务、综合应用,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作用,激发民营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促进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力争到2025年,建立符合我市产业特色的系统完备、平等获得、支撑有力、机制健全的民营企业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保障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充分激发民营企业质量创新活力。支持全市产业龙头企业、行业骨干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技术服务机构等,共建产学研联合体、新型研发机构和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共同开展科技研发和联合攻关,促进协同创新,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向产品、标准和知识产权转化,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民营企业申报省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等,开展关键核心共性技术攻关,解决民营企业关键领域“卡脖子”问题。加大力度落实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惠企举措,积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更多资金投向质量攻关和质量创新,提升质量研发能力。鼓励民营企业加快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转化,实施产业重大技术难题“揭榜挂帅”,每年支持实施1-2个省、市“揭榜挂帅”产业科技创新重点项目,其中市级“揭榜挂帅”入选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组织开展第二届漳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表彰在经济领域中实行卓越绩效管理、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企业或组织,引导更多的民营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积极导入卓越绩效先进管理方法,进一步增强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在全市工信系统持续开展质量标杆活动,遴选具有适用性、有效性、先进性的质量标杆。加强协同创新、标准对标、品牌引领,加快应用大数据、互联网、智能化等新技术,提高质量效益,实现高质量发展。做大做强行业创新平台,大力培育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强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建设,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深化产学研精准对接,加快突破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短板装备,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工信局、科技局)

    (二)强化民营企业质量基础能力建设。坚持民营企业质量基础设施与新漳州发展战略紧密结合起来,探索开展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示范活动。充分发挥“数字漳州”优势,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推进民营企业质量技术资源、信息资源、人才资源、设施向社会共享,实现发展共享、服务共享、成果共享。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推进民营企业质量技术资源、信息资源、人才资源、设施向社会共享,实现发展共享、服务共享、成果共享。加快现代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推进信息技术在先进制造业中的运用。大力推动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通过互联网与产业链各环节紧密协同,促进民营企业生产、质量控制和运营管理系统全面互联,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商联、市场监管局、工信局)

    (三)强化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和商标品牌服务。结合创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城市,培育民营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加强关键领域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引导民营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等重点企业开展贯标活动。建立知识产权金融协同工作机制,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充分发挥行业商、协会作用,依托市知创志愿服务团等公益组织为民营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推动民营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促进科研成果向知识产权转化,助力民营企业创新创业。强化商标申请和注册指导,扩大商标申请注册总量。充分发挥驰名商标保护机制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引导优质品牌民营企业申请驰名商标保护。支持民营企业参与“花样漳州”区域商标品牌的建设和运用,进一步提升区域品牌形象,形成品牌发展合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工商联)

    (四)强化民营企业质量人才队伍建设。举办企业首席质量官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等公益培训,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手段和工具,加强民营企业质量人才培养。制定专项计划,优先培养企业标准化人才,优先将民营企业标准纳入团体标准培优计划,重点培育一批企业标准“领跑者”。鼓励民营企业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参加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训。引导推动民营企业加入ODR (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对投诉受理的指导,协调联动,依法高效处理消费纠纷,增强为消费者服务的能力。结合漳州市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鼓励认证机构强化对民营企业的培训,提升质量管理意识,运用认证手段助力民营经济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工商联)

    (五)弘扬民营企业优良质量文化。深入开展质量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世界认可日、中国品牌日等活动,推动质量基础设施“进企业、进社区、进公共场所”,增强民营企业树立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就是效益,高标准才能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理念。积极倡导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树立为消费者服务、受社会监督的责任意识,引导民营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发改委、工商联)

    (六)强化民营企业质量技术服务。配合省市场监管局搭建集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为一体的“闽质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大力推动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要素共建共享、协同服务、综合运用,探索开展知识产权、品牌培育、质量培训等延伸服务,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效能,提供高效便捷的质量技术服务,面向民营企业提供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鼓励民营企业参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通过导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民营企业管理水平、产品质量和服务层级。鼓励县区以地方优势行业为重点,不断扩大认证提升行动范围,惠及更多小微、民营企业,形成服务小微、民营企业质量提升“漳州特色”。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活动,深入开展计量服务实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市重点工业(产业)园区打造“一站式”计量技术服务平台,指导民营企业完善测量管理体系,提升计量能力和水平。根据《福建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激励机制,定期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鼓励企业非财政性资金建设、购置的科研设施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

    (七)提升民营企业全链条质量水平。扶持一批有基础、有潜力、有条件的民营企业申报省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中遴选一批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一批高成长的“专精特新”企业。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专精特新”企业配套资金支持。加强上下游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开放资源要素,整体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创造和保障能力。推进“强服务 守安全 提质量”再落实行动,通过召开产品质量提升帮扶会、“质量体检”等措施,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咨询解答、质量问题诊断等多渠道质量基础服务,推动产品质量提升,促进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

    (八)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内国际竞争。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行动,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标准制修定工作,鼓励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在技术研发中形成相关技术标准,将技术标准作为科技成果的重要提供形式。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修订,探索推进漳台食用菌标准互通,加强漳台农业合作深度融合。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建设,突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科技局)

    (九)优化民营企业发展政策环境。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行“一网通办”“跨区通办”“全市通办”“全程网办”改革措施,拓展“一站式”套餐事项范围,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服务举措。推广企业迁移“异地代收”工作,提升登记注册便利度,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优化市场主体普通注销登记和简易注销登记流程,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使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实现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的转变,以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反垄断监管,充分调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性,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配合省局开展前期线索核查工作,强化本地区相关市场日常监管。引导各行各业优秀的民营企业积极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福建省标准贡献奖和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工信局、科技局)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部门协调联络机制。要加强市场监管与工商联、发改、科技、工信、商务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综合运用质量、产业、科技、外贸、监管等政策手段,构建全市服务体系。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加强信息共享,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措施,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民营企业全产业链条、全经营周期的综合服务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2.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相关部门在推进工作中,要充分调动主流媒体和网络媒体力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引导,扩大社会知晓度,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的良好氛围。要协调新闻媒体及时报道主题活动进展,采取媒体专访、现场展示、网络平台发布等多种宣传形式提高社会影响力。

    3.加强上下联动,及时总结评估。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及时跟进工作动态,及时分析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诉求、新问题,主动与对口上级部门汇报,形成工作合力,助推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要及时反映工作情况、典型案例、获得渠道和实际成效,认真总结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请各县级市场监管局于5月1日前将本地工作方案(或落实方案)、12月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和本地典型案例(不少于1个)报送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漳州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  黄晓红

联系电话:0596-2923433

邮箱:zzglk666@163.com

 

附件:《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工商联、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作用的意见》(闽市监质〔2022〕48号)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漳州市工商联合会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漳州市科学技术局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漳州市商务局 

2022年 4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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