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漳州市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2022-04-15 09:11 来源: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着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减轻企业负担、助力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闽市监信〔2022〕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不低于全市2021年末市场主体实有数的3.5%(含上级部署任务),并根据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及实际工作需要适当调整,落实差异化抽查,抽查结果公示率达100%。

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市本级企业和全市性的专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各县(区)局根据抽查计划组织本辖区的市场主体抽取和抽查,企业抽取抽查比例不低于本辖区2021年末企业实有数的3%,个体和农专抽查比例不低于本辖区2021年末个体和农专实有数的3.5%,

二、抽查任务

(一)落实全省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根据《2022年度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由省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的全省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组织进行检查。

(二)全市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根据《2022年度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见附件),各县(区)局、各牵头业务科室应制定本辖区、本业务条线(专项)的年度抽查工作方案,确定组织实施方式,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三)县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古雷开发区、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分局,应按照双随机原则和相关法规规定比例,自行组织本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我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坚持规范组织实施“双随机”工作,紧抓规范、透明、公正的原则,切实减轻监管压力和企业负担,既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又降低履职风险。

(二)明确目标,统筹工作推进。一是推进信用风险分类运用。根据省局2022年底,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中常态化运用,除专业领域外100%融合运用的工作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制定双随机抽查任务时,要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对四类企业要细化抽查比例,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线索的效能。二是开展工作成效评估。各地在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同时,均要开展对本地区双随机监管工作成效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市局将根据省局要求,将是否开展成效评估及评估报告质量作为年底营商环境监测评价的重要依据。三是紧扣时间节点。针对今年实际情况,各单位和牵头科室上半年可运用现有协同监管平台开展抽查任务,下半年根据系统升级建设情况,全面启用新系统开展抽查任务。各项抽查任务应于10月31日前完成。

(三)落实责任,提升监管实效。一要防化风险。充分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在房屋安全、职业病防治、禁毒工作、信用承诺和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中开展双随机抽查。二要突出重点实施靶向精准监管。密切感知市场,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加大对重点检查事项和重要监管领域的抽查力度。对涉及健康、安全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的,要在完成抽查计划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其余监管任务。对本地区重点领域突发的风险和情况,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未列入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的,可以由各地区或业务科室发起组织临时性双随机抽查。三要灵活运用抽查手段。对信用风险低的企业,可以灵活运用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严格施行实地核查。对专业性强,有实际需要的,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财务审计、检验检测、调查咨询,但应当由市场监管部门行使的监督检查权,不得交由第三方机构越位行使。四要加强后续监管衔接,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要一查到底。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对象,要依法处理并按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四)加强工作总结和材料报送。请各单位于10月25日前,将本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情况通过OA邮件系统报送市局信用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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