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全市市场主体新登记情况
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40600户,同比去年增长91.27%,注册资本合计1098.61亿元,同比增长179.59%。其中:内资(非私营)企业215户,注册资本84.07亿元;私营企业4954户,注册资本191.05亿元;外资企业28户,投资总额163.28亿美元,注册资本121.53亿美元;个体工商户35332户,资金数额32.11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71户,出资总额1.72亿元。
截至2022年3月底,全市实有内资企业7819户,注册资本2551.67亿元;私营企业108488户,注册资本7393.45亿元;外资企业2497户,投资总额573.25亿美元,注册资本309.36亿美元;农民专业合作社5837户,出资总额194.68亿元;个体工商户551986户,资金数额698.82亿元。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市场主体登记基本情况统计表
项目
单位
本期登记
期末实有
市场主体总数
户
40600
676627
企业
内资企业
户数
户
215
7819
注册资本
亿元
84.07
2551.67
私营企业
户数
户
4954
108488
注册资本
亿元
191.05
7393.45
外资企业
户数
户
28
2497
注册资本
亿美元
121.53
309.36
个体
工商户
户数
户
35332
551986
资金数额
亿元
32.11
698.82
农民专业合作社
户数
户
71
5837
出资总额
亿元
1.72
194.68
2022年第一季度全市内资市场主体新登记户数同比增长图(单位:户)


(单位:户/亿美元)

二、全市市场主体发展特点
(一)市场主体发展数量显著增加
从新登记户数看,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40600户,同比去年增长91.27%,其中内资企业新登记户数为215户,同比增长82.2%;私营企业新登记市场主体4954户,同比增长11.62%;个体工商户35332户,同比增长112.5%;农民专业合作社71户,同比减少19.32%。
从注册资本看,内资企业新增注册资本84.07亿元,较去年同比增加171.41%;私营企业新增注册资本191.05亿元,同比减少41.83%;外资企业新增注册资本121.53亿美元,同比增加28162.79%;个体工商户新增注册资本32.11亿元,同比增加16.34%;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增注册资本1.72亿元,同比减少23.56%。
(二)市场主体增速明显,受政策及舆论影响增大
本期个体工商户新增数量大,尤其是春节前后剧增。经调查,原因是社会上流传“微信支付、支付宝个人收款码将禁用经营性服务”的消息,使得群众误认为3月份开始个人收款二维码需要通过办理营业执照才能申领,于是大量前往登记机构办理个体营业执照。我局已经及时通过窗口、微信朋友圈、微信公众号进行辟谣和宣传。这一现象表明,群众对法律或政策变更的敏感度大幅提高,在现代通讯手段十分快捷的情况下,不论信息正确与否,都会获得极大关注。因此,企业登记工作不仅要注重登记本身,还需加强事前舆论把控,注意社会上流传的相关信息,及时作出反应和调整。
(三)物品回收与批发行业市场主体数量大幅增长
本期共新登记相关行业企业63家,个体工商户111家。究其原因,3月1日开始废旧物资回收行业执行新的税收政策,上游较大的收废企业为了自身发展,躲避增值税,于是“化整为零”,把主体注销后,分散注册多个小型市场主体,以得到更多税收优惠。
(四)市场主体注销情势加剧
第一季度,全市共注销市场主体10318户,同比增加50.76%。从注销原因来看,歇业、停止经营、无力经营排在前三位。可以看出,由于三年来疫情反反复复,拖延时间较长,中小市场主体尤其是个体工商户等小成本小收益的主体收到的冲击最直接最强烈,特别是漳州在半年内经历了两次疫情风波,停业时间均长大一个月,更打击了创业者信心,使得中小创业者大量逃离。从注销主体的行业类型来看,主要集中在商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服务业和批发零售业,这些行业都是直接面向人群的,为人民服务的,然而不定时的停业停工、核酸筛查打击了群众消费信心和意愿,从而也极大限制了这些行业的发展。
三、应对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减负有关政策措施的思考与建议
1.继续深化“企业开办一站式”改革,进一步规范流程、简化材料、优化程序;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大幅减少行政审批,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采取延续证书有效期至5月31日,实施网上办、预约办、寄递办等多元化方式服务举措,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2.减轻资金压力。减少租金、社保和税收,加大创业和创新的补贴奖励,降低中小企业融资门槛,积极开拓股权债权融资、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形式,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3.完善就业培训,通过对企业下岗人员进行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增强其再就业的潜力、动力和竞争力。
4.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疫情期间对申请移出异常名录的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的企业,履行相关义务、申请材料齐全的,可简化流程、尽快移出。
5. 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导致实地核查发现经营场所与实际不符的企业,可以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6. 持续开展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专项行动,推动各项减负降费政策有效落实,畅通12315价格收费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核实情况。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