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试行食品连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漳市监规〔2021〕169号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台商投资区、古雷开发区、漳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分局,市局各相关科室: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食品连锁经营许可试行“告知承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漳州市范围内拥有10家以上使用统一商号的连锁门店,并做到统一采购配送食品、统一经营服务规范、统一质量管控标准,各门店经营项目、流程布局和设备设施相同或相近的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可向市局提出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申请。市局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和专家审查申请材料,对食品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开展评审,必要时可随机抽取该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已有或在建1-2个门店进行现场核查。通过评审后,企业依法作出承诺,在新设连锁门店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时,免予现场核查,试行“告知承诺制”,做到当场发证。未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的,或经申请但评审未通过的,仍按一般食品经营许可程序办理。

试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的连锁经营企业包含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两类。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单位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主要流程

(一)企业申请及评审

1.提交材料。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向市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连锁经营企业适用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申请书》(附件1);

(2)统一采购食品、规范服务、质量管控的基本情况(附件2);

(3)连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附件3);

(4)连锁经营企业门店拟申报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确定的主体业态和项目申报;

(5)餐饮服务经营者还需提供门店标准化流程布局和设施设备示意图;

(6)企业(总部)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殊食品经营企业还需提供:

(7)特殊食品供货者营业执照和生产经营许可证明。

(8)特殊食品注册或备案等资质证明,特殊食品合格证明或检验检疫证明。

(9)特殊食品销售专区专柜分布图。

2.组织评审。市局组织人员对申请材料和现场进行评审。评审中应严格按照《连锁经营企业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评审表》(附件4)进行逐项审查,对餐饮类单位必要时可随机抽取该连锁企业已有或在建1-2个门店进行现场评审。

3.结果公示。市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评审工作。对符合适用告知承诺制条件的申请单位,在市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告,并明确规定各申请单位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评审不通过的,应书面将结果和原因告知申请人。

(二)新设连锁门店许可

通过评审符合条件的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其新设门店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时,在依法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后,免于现场核查,由新设连锁门店所在地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市场监管部门当场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原件(查验)和复印件(与主体登记联办的营业执照可以容缺预审,电子证照库可调用的免于提供);

3.连锁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附件5);

4.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网站评审公告复印件(附件6);

5.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退出机制

(一)连锁经营企业适用“告知承诺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书有效期为2年,超过2年应重新申请。

(二)连锁经营企业申请条件、主体业态、经营项目或流程布局发生变化的,不再适用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须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申请评审。

(三)连锁经营企业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不再适用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已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依法撤销。

(四)连锁经营企业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不再适用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

(五)连锁经营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再适用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

(六)连锁经营企业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不再适用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

(七)连锁经营企业发生食品安全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不再适用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

四、证后监管

市局在官网上公示、更新适用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连锁经营企业名单,并及时抄送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食品经营连锁企业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后续监管措施,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相关规定实施监督检查。


附件:

1.食品连锁经营许可适用 “告知承诺制”申请书

2.统一采购配送食品、规范经营服务、管控质量标准基本情况(参考样式)

3.连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参考样式)

4.连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

5.连锁经营企业适用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评审表

6.漳州市连锁经营企业适用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评审公告(样式)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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