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利权人:
根据《福建省专利申请资助办法》和漳州市财政局、漳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贯彻<福建省专利申请资助办法>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网上公开申报、审核和研究决定,确定对我市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申报并符合资助条件的208件授权发明专利进行资助(详见附件),其中,市级应负担的资助资金共72.625万元。请各专利权人于2021年11月1日—11月10日按资助金额开具收款收据到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领款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助。(办理地点:芗城区胜利东路41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07室,联系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彭立新、杨艺超,联系电话:2924412)
希望获得资助的单位再接再厉,进一步增强专利战略实施能力、创造运用水平,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经济转型发展和产业优化升级中的引领支撑作用作出新的贡献。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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