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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市场监管局 漳州市教育局 漳州市卫健委 漳州市公安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漳市监餐〔2021〕133号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公安局,各开发区(投资区)卫生教育局(社发局)、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分局:

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市监食经函〔2021〕6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福建省市场监管局 省教育厅 省卫健委 省公安厅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闽市监餐〔2021〕165号)提出的工作要求,结合《漳州市教育局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漳教安〔2021〕172号)有关工作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请各县(区)市场监管、教育、卫健、公安等部门于10月12日前将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分别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公安局。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刘思德,联系电话:15959676598

市教育局联系人:张相德,联系电话:15159696881  

市卫健委联系人:陈徐昇,联系电话:13960129988

市公安局联系人:欧阳煜波,联系电话:13906967175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漳州市教育局

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漳州市公安局

2021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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