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古雷开发区、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分局:
为优化部门内部审批流程,提升准入准营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更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开展比改革亮点促营商环境全面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漳政综 〔2021〕 57 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证照联办”改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多头跑问题,进一步整合部门资源,推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同步审核、统一出件”的集约化服务模式,实现同一市场主体只需到一个窗口申请,提交一套材料,即可一次性办齐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文书),最大程度减少各环节衔接和等待时间,降低市场主体非经营性成本,提升全流程办事体验,打造“妈妈式”服务市场监管样本。
二、适用范围
自2021年9月22日起,对列入我市市场监管领域“证照联办”清单中的事项实施改革。清单内容按照事项成熟一批、公布执行一批的原则实行动态调整。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对清单外的事项先行探索实施,为推动我市市场监管领域许可审批事项全覆盖积累经验。
三、任务措施
(一)实行一次告知。制定公布“证照联办”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明确事项名称、涉及证照、实施主体、申请材料、承诺时限等内容,做到办理流程一次告知、清晰明了。依法合理减少申请材料特别是共性材料,消除模糊语言、兜底条款,整合、优化、共享审批材料,凡是本部门颁发以及电子证照库可查询的证照、批文等,原则上不再收取,由相关办理单位自行调取、存档。
(二)统一窗口收件。明确一至两个窗口为本单位“证照联办”窗口(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置专窗),负责统一收件、材料流转、进度跟踪、结果送达等工作。对于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或在对方出具书面承诺后先行“容缺”办理。推行信任审批工作机制,对将营业执照作为受理要件,除营业执照外其他主要申报材料齐全的,先行接收申请,待登记注册完成后实施受理。
(三)内部并联审批。“证照联办”窗口统一收件后,及时将申报材料流转至本单位相关业务窗口,或通过数据传输、邮政寄递等方式发送至对应审批机关,由各方根据接收的申报材料或平台共享的数据材料,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办理(对办理事权跨不同层级且需要寄递纸质申请材料的,邮寄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合并办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原先单个事项最长办理用时。对同时涉及多个需要现场审查或检验检测的事项,应尽量采取联合方式进行,以减少造成申报对象不必要的负担。
(四)集中反馈送达。收件地“证照联办”窗口负责做好台账记录,对各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相关事项办结1个工作日内,营业执照、许可证(文书)等办理结果统一反馈至“证照联办”窗口,由工作人员现场发放或通过快递方式送达。因办理事权跨不同层级,导致发证(照)地与收件地不一致的,可先行发放本地已制作完成的审批结果,其他结果由异地审批机关邮寄至收件地“证照联办”窗口或申报人指定地点。
四、工作要求
(一)抓好落地实施。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证照联办改革,是市政府今年提出的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任务之一,也是我市市场监管部门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主动探索审批服务方式创新,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的重要抓手。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改革意识和责任担当,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研究细化具体举措,精心抓好组织实施,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二)强化工作协同。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调,有效形成合力。注册审批科(股)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相关业务科(股)室要积极配合做好事项梳理、流程再造和材料修订,及时更新完善办事指南。科信部门要及时提供线上线下融合相关技术保障。要加强对基层所、便民服务中心对口业务指导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新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实现受理、审批、发证(照)一链办理。
(三)主动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强对证照联办改革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多种媒介和手段,及时准确发布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企业和群众知晓度、认同度和实际应用水平,努力为改革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尊重市场主体意愿,允许申报人自主选择单一申请或联办方式办理。对有需求的申报对象,要及时提供必要的帮办、代办等服务。
(四)注重审管衔接。各地要在稳妥推进“证照联办”工作的同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加强“证照联办”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市局将适时通过现场检查、档案抽查、电话回访等方式,对各地推进“证照联办”工作效能、企业满意度等进行跟踪评价,并将结果纳入年度营商环境考评范围。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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