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提升政务服务“省内同办”工作的通知》(闽审改办〔2021〕10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解决服务企业和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企业开办“就近办、一次办、马上办”,助力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自今年9月1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试行企业开办服务异地通办工作(简称“全市通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聚焦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打破地域、层级受理限制,推行“异地代收”“收受分离”服务模式,在不改变各地原有办理事权的前提下,申请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在全市16个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和市本级提出开办企业申请。代收地、业务属地通过内部流转,协同完成所有相关事项办理,统一送达(邮寄)许可审批结果。通过让数据多跑路,实现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全面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提升我市企业开办便利化水平。
二、适用范围
全市新开办的内外资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分支机构)。根据改革实施情况,将对适用主体类型实行动态调整。
三、办理流程
(一)提出申请、传递材料。全市通办实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统一出件”模式,申请人在我市任一辖区(含市本级)政务服务大厅的企业开办专区(综合窗口)一次提出开办企业申请。专区(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统一代收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如材料齐全且基本符合法定形式,即时通过全市政务服务平台“异地通办审批系统”传递至业务属地部门,并电话通知对方进行材料审查。同时指导申请人下载使用“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完成企业相关人员实名验证。
(二)设立核准、共享信息。业务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收到通知后,立即登录系统对企业设立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企业登记业务系统完成受理核准后,即时由业务属地专区(综合窗口)在全市政务服务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办结设立登记事项,完成刻章等信息推送,同时将结果电话告知代收地专区(综合窗口)。
(三)业务指导、并联办理。代收地专区(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提供现场咨询服务,全程指导和协助申请人通过漳州通APP“企业+N秒办”平台,进行发票申领、银行开户、社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水电气开户等后续事项办理。业务属地部门获取共享企业信息后,即时按业务规程提供无差别登记审批、系统确认等服务。办理过程中发现问题且无法容缺办理的,及时将《不予受理通知书》或《补正通知书》等通过“异地通办审批系统”反馈至代收地专区(综合窗口),当场打印、送达申请人。属于可先办后补的实行“信用承诺制”,将补件材料统一反馈给代收地专区(综合窗口),在申请人领取结果时一并补齐材料。
(四)限时反馈、统一送达。业务属地部门按承诺时限完成事项办理后,将许可审批结果及时邮寄至代收地专区(综合窗口),由代收地专区(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负责统一送达,或根据申请人要求直接邮寄至其指定地点,费用由业务属地部门承担或实行到付,相关送达回证上仅需注明邮政送达和快递单号。代收地在业务属地部门受理后第2个工作日,将相关纸质申请材料寄递至业务属地专区(综合窗口),转交相关部门归档保存,费用由代收地专区(综合窗口)承担。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试行企业开办服务“全市通办”工作,是深化企业开办“一件事一站式”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为解决第三方评估报告中有关“跨区通办”问题制定的具体优化措施。各地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细化责任分工,精心抓好组织实施,确保该项改革落地落实。
(二)密切沟通配合,做好工作保障。企业开办服务“全市通办”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工作,不仅跨不同地区、层级,而且同时涉及多个业务部门。市、县两级要及时做好系统配置、人员培训、经费保障等工作,确保各业务办理顺畅、软硬件支撑到位。要加强企业开办帮办代办队伍建设,提高帮办代办人员服务主动性和专业性。代收地、业务属地要建立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各部门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材料(数据)传递、具体业务对接和协调跟踪落实,防止出现工作脱节。
(三)注重宣传解读,合理引导预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日常业务办理和企业走访调研、中介机构座谈等活动,通过办事窗口、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微博微信等载体,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解读,提高企业对改革政策的知晓度,引导企业通过便捷渠道办事。要充分尊重企业意愿,对不选择“全市通办”模式的,允许其按原先流程办理。要加强对改革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及时做好经验总结和重要情况上报。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漳州市提升营商环境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漳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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