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古雷开发区、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分局:
现将《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根据《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委办明电〔2021〕37号,详见附件1)和《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市监注〔2021〕25号,详见附件2)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打造国际化、市场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以世界银行和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为重要抓手,对标对表上海先进经验,坚持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原则,聚焦企业关切、响应项目需求、满足群众期盼,以一流作风效能推进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推动企业开办、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等基础较好指标在保持全省前列的基础上争先进位,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跨境贸易、市场监管等潜力指标进入全省前列,办理破产、政务服务等短板指标位次追赶至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以一流作风效能推进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力争营商环境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二、重点改革举措
(一)开拓创新,大力提升优化营商环境
我局是企业开办、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市场监管等三项指标专班的组长单位,分别由注册审批科、知识产权保护科、运用科、商标科、信用监管科负责,又是跨境贸易、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政务服务等五项指标专班的成员单位,分别由注册审批科、信用监管科、法规科、价监科、市场规范科负责(详见附件3)。注册审批科、知识产权保护科、运用科、商标科、信用监管科每月10日前要及时向市营商办报送《优化营商环境指标工作进度表》(详见附件4),其他相关科室要主动对接、积极配合。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健全指标监测预警机制,坚持一周一调度,一月一分析、通报,在不折不扣完成上级部署要求基础上,主动对标标杆城市经验做法,对评估整改工作采取“评估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提升—再次跟踪评估”的闭环式管理,每月定期形成问题清单、改革清单、项目清单。
1.深化“放管服”改革
(1)开展“一件事”改革。推进“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改革,实现跨部门、跨层级“一件事一次办”。市局完成2件以上。(牵头科室:注册审批科,完成时限:2021年6月)
(2)推动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把审批流程再造与数字漳州建设结合起来,强化信息化支撑,在更大范围内推进跨省通办、省内联办、掌上可办、一网好办。针对商事登记领域开展厦漳泉地区“异地代收”试点,推行与潮州、汕头政务服务高频事项“跨省通办”。(配合科室:注册审批科、科信科,完成时限:2021年6月)
(3)提升政务服务软硬件水平。改善各级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服务环境,优化市辖区行政服务中心功能。推进漳州“e政务”市场监管入驻事项建设,实现全市各乡镇全覆盖,打造“24小时便民服务圈”。(配合科室:注册审批科、科信科,完成时限:2021年9月)
2.营商环境指标全面提升
(4)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推行税控设备网上申领、网上解锁,企业开办时间稳定压缩在1个工作日以内。(牵头科室:注册审批科,配合科室:法规科,完成时限:2021年6月)
(5)打造公正法治环境。开展司法鉴定收费专项检查。探索履约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机制,建立常态化的破产审判府院联席机制。(配合单位:价监科、信用科、法规科,完成时限:2021年9月)
(6)畅通企业融资渠道。深入开展金融工作项目化和金融资源招商三年行动,加大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培植”力度,推广股权质押、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配合科室:注册审批科、知识产权运用科,完成时限:2021年6月)
(7)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积极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与容缺受理管理办法,配合做好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服务平台汇聚工作,“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85%以上。(配合科室:注册审批科、科信科,完成时限:2021年9月)
(8)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与运用。夯实知识产权执法联动协作基础,针对食品、保健品、家用电器等领域开展专利专项执法行动。全年专利权质押贷款金额力争达5000万元以上,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2350件。(牵头科室:知识产权保护科、运用科、商标科,完成时限:2021年6月)
(9)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将精简的证明材料涉及事项、当事人承诺事项等纳入事中事后监管。针对新业态探索开展“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包容审慎监管试点,探索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于行政处罚机制。(牵头科室:信用监管科、法规科,配合科室:科信科、广告科、网监分局,完成时限:2021年9月)
(10)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大力推进“双公示”工作,进一步完善联合奖惩制度,确保完成国家在全国城市信用监测平台下发的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清零工作,力争我市在全国信用监测综合指数排名进入全省前四。(牵头科室:信用监管科,配合科室:注册审批科、执法稽查科,完成时限:2021年10月)
(11)改善人才与用工环境。推行“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府搭平台”的引才模式,鼓励留学人员来漳创业。(配合科室:注册审批科,完成时限:2021年6月)
3.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12)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对重点外贸企业开展“网格化”精准帮扶,加快保税物流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漳州台商投资区等开发区进一步对接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配合科室:价监科,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3)加快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打造线上线下跨境电商平台,加快建设漳州台商投资区国际快件监管中心,推动综试区、保税物流中心、进口试点城市优惠政策叠加,实现跨境电商“9610”“9710”“9810”“1210”新通关模式全覆盖。(配合科室:网监分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夯实基础,大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
要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围绕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政策落实,完善监管机制,增强服务意识,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1.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14)提升企业开办规范化水平。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全面推广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压减企业开办环节。大力推进统一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业务规范、数据标准和服务平台接口建设,不断提高企业开办的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形成办理程序统一、审查规则统一、文书材料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机制,健全完善统一规范便利高效的高质量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制度。(责任科室:注册审批科、科信科、法规科)
(15)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不断滚动优化,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对市场监管领域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分类改革,逐项细化出台具体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按照“多证合一”的要求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及时将备案信息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责任科室:注册审批科、各业务科室)
(16)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和《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规定,严格执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便利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责任科室:注册审批科)
(17)深化产品准入改革。对于继续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推动“转、减、放”改革,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聚焦到涉及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等产品上,做好国家级、省级下放的工业产品审批权限的承接工作。(责任科室:注册审批科)
(18)建立多元化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优化普通注销制度,完善注销“一网”平台功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完善简易注销制度,坚持诚信推定和背信严惩,推动简易注销程序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制度,对因经营异常、违法失信而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市场主体,依法实施强制退出。(责任科室:注册审批科、信用监管科、科信科)
2.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
(19)牵头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的支撑作用,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建立面向各类市场主体的有违公平竞争问题的投诉举报和处理回应机制。(责任科室:反不正当竞争科、12315指挥中心)
(20)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加强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调查,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存在的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有奖销售、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责任科室:反不正当竞争科、执法稽查科)
(21)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组织开展侵犯知识产权专项执法,加大对侵权假冒案件查办和督查督办力度,推动跨区域执法协作。(责任科室:执法稽查科、知识产权保护科、商标科依职责分工落实)
(22)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持续强化对行业协会、商业银行、电力价格等领域涉企收费监管工作,推动收费公示及明码标价。(责任科室:价监科、财装科、个私协会)
(23)大力推动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完善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机制,组织开展重点服务业质量社会满意度测评,鼓励引导市场主体实施更高标准、提供更优服务。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鼓励认证机构按照市场规则开展社会通用的认证活动,推动认证结果广泛采信。(责任科室:质量发展科、认证检测科)
3.完善新型监管机制
(24)健全制度化监管规则。结合监管职能贯彻落实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措施、设定依据、处理方式等内容,提升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责任科室:标准化科)
(25)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科学分配监管资源。完善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推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责任科室:信用监管科)
(26)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对食品药品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重点监管。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完善缺陷消费品召回制度,加大缺陷信息收集、缺陷调查、召回监督等工作力度。加强特种设备监管,对公众聚集场所、事故多发和问题反映集中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监督检查。(责任科室: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餐饮科、特殊食品科、食品抽检科、药品科、特种设备科、质量监督科、质量发展科)
(27)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水平。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整合市场监管职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和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统筹区域间执法协作,明确协查组织、方式和时限,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完善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推动社会共治。(责任科室:执法稽查科、人教科、法规科)
4.增强服务意识
(28)推进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规范化。建立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内各项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化、统一化的管理制度,严格行政许可清单管理。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推动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事项“一网办理”,以市场主体电子营业执照为基础,加强市场监管系统各项涉企证照的电子化应用。(责任科室:注册审批科、科信科)
(29)强化标准引领作用。进一步优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供给结构,不断提升市场标准在微观经济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完善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动企业公开标准实现便利化、信息化。开展一批营商环境标准化试点,推动营商环境相关标准实施应用,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公平可及、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责任科室:标准化科)
(30)清理、整合、规范现有认证事项。凡建立国家统一认证制度的,不再设立类似的合格评定项目。面向社会的第三方技术评价活动应遵循通用准则和标准,逐步向国家统一的认证制度转变。鼓励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机构为企业提供检验检测认证“一站式”服务。(责任科室 :认证检测科)
(31)加强基础服务。充分发挥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作用,加大对市场主体的技术服务。发挥强制性认证“保安全底线”和自愿性认证“拉质量高线”作用,引导产品、服务提质升级。推进“知创漳州”线上线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市场主体提供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公共服务。深化小微企业名录建设与应用,加强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创业就业的帮扶指导,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责任科室:计量科、标准化科、认证检测科、知识产权运用科、保护科、注册审批科、个私协会)
5.完善制度体系
(32)健全市场监管规划体系和监管机制。做好市场监管领域规划工作,编制“十四五”市场监管领域专项规划,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推动形成流转顺畅、运行高效、执行有力的运行机制,构建协同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责任科室:办公室,各业务科室)
(33)夯实市场监管法治基础。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及时推动适应实践发展的改革举措上升至立法层面,做好各监管环节和监管领域法律制度的协调衔接。(责任科室:法规科,各业务科室)
(34)增强法规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科学性。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等的意见,建立健全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为市场主体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强化政策效果评估。严格把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关,提高合法性审核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责任科室:法规科、办公室、各业务科室)
(35)完善纠纷解决机制。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优化审理程序、证据审查、复议监督机制,严把程序关、法律关、证据关,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效能,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责任科室:法规科)
(36)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健全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创新监督举措。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注重对涉及营商环境的重要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开展评议,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责任科室:法规科、各业务科室)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局党组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党组书记陈木海、局长朱东风负责牵头开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各单位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明确主要领导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领办、亲自督办,做到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带领队伍解放思想、学习典型经验做法、出台改革创新举措、解决企业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各县(区)局,古雷开发区、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局和市局各分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细化工作举措,提出分阶段、可量化的工作目标,每年探索实践出1项以上可复制推广的营商环境创新举措(4月底前提出思路方向,9月底前在全市推广实施)。各指标专班要针对本方案要求,细化工作举措,提出分阶段、可量化的工作目标。
牵头科室:办公室、注册审批科。
(二)完善激励机制
健全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充分发挥干部考核区分优劣、奖优罚劣、激励担当、促进发展的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强化干部评优评先、调整使用与年度考核、绩效考评、专项考核结果相挂钩,对在参与市委市政府年度中心工作中敢于担当、冲锋在前、实绩突出的干部及时给予提拔重用、晋升职级或记功嘉奖,以正确的用人导向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深化落实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各项措施,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向基层一线倾斜,巩固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成果,完善干部休假、医疗等待遇保障措施。稳妥推动被问责和受处分影响期满、符合有关条件干部的合理使用。
责任科室:人教科
(三)推动担当作为
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为勇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对单位或个人在推动工作中因改革创新、勇于担当,但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失误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处理或免除相关责任。完善信访失实举报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等机制,对恶意中伤、诬告陷害、打击报复、干扰改革创新的,依纪依法及时查处,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责任科室:驻局纪检监察组
(四)强化监督执纪
坚决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官商勾结等腐败问题,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护市场主体活力。
责任科室:驻局纪检监察组
(五)推动效能建设
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深化、细化重点领域提效能抓落实专项行动,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营商环境突出效能问题直查快办、通报问责,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零容忍”。
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科室:各业务科室
(六)不折不扣落实
要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协作配合、指导督促与宣传报道,对惠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视评估,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见效。
牵头科室:办公室、应急宣传科,责任科室:各业务科室
附件:
1.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公网安备 35060202000267号